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权 >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1:55:24 人浏览

导读:

不管是办理什么质押登记,法律上都会有相关的规定来说明要哪些手续的。只是可能会根据内容的不同手续会有所不同罢了。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不管是办理什么质押登记,法律上都会有相关的规定来说明要哪些手续的。只是可能会根据内容的不同手续会有所不同罢了。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有哪些

  一、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有哪些

  1、质押商标的价值;

  2、出质人应当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3、出质商标应当是有效注册商标;

  4、在先是否办理过质押登记或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5、质押商标在质押前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

  6、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确权案件或诉讼或权属诉讼。

  二、商标权质押登记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6、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办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且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

  三、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这些手续竟然都是法律上已经规定了的,就希望大家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能够好好地办理好相关手续。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