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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质押转让程序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9 01:44:57 人浏览

导读:

不管是什么质押转让都是有程序的。程序这个东西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相当于一种规范的过程。因为是法律的规范,便会有强制要求。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权质押转让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不管是什么质押转让都是有程序的。程序这个东西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相当于一种规范的过程。因为是法律的规范,便会有强制要求。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权质押转让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商标权质押转让程序是怎样

  以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其所有权虽然仍属于商标专用权人、专利权人及著作权人,但由于该财产权是为质权人设定了质押担保的。

  因此,出质人不能自由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如果允许出质人自由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则无论是有偿转让,还是无偿转让;无论是许可他人有偿使用,还是许可他人无偿使用,都将损害质权人的利益。因为一方面转让的费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的费用质权人难以控制和取得。另一方面出质人无限制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必然导致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价值的下降,质权的保障程度也一同随之下降,最终的结果必然损害了质权人的利益,不利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二、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5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

  三、可以出质的权力有哪些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商标权质押转让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希望每个人在商标权质押转让的过程中,都能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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