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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山荔枝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2 23:22:54 人浏览

导读: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公告(2012年第13号),批准“灵山荔枝”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根据公告,“灵山荔枝”产地范围为“中国荔枝之乡”——广西灵山县全部18个镇现辖行政区域。灵山荔枝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灵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公告(2012年第13号),批准“灵山荔枝”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根据公告,“灵山荔枝”产地范围为“中国荔枝之乡”——广西灵山县全部18个镇现辖行政区域。灵山荔枝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灵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灵山荔枝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灵山荔枝种植历史悠久,品种资源丰富,品质优良。据灵山县志记载,荔枝种植始于唐朝,宋朝已有较大发展。新圩镇邓家村一棵千年古荔依然枝繁叶茂,果实累累,被认为是灵山香荔的老祖宗。目前,全县荔枝种植面积55.8万亩,正常年份产量达10万吨左右,品种有三月红、妃子笑、黑叶、灵山香荔、桂味、糯米糍等35种,其中以三月红、妃子笑、黑叶、灵山香荔的面积和产量最大。灵山荔枝驰名区内外,1996年3月被中国特产之乡命名宣传活动组委会命名为“中国荔枝之乡”。灵山所产的桂味荔枝曾获首届农业博览会金质奖;灵山香荔分别获一、二、三届中国农业博览会银奖、金奖和名牌产品称号及2003年广西名牌产品称号;黑叶荔枝罐头曾获国际巴黎美食节金质奖;三月红荔枝获“七.五”全国星火计划成果博览会银奖;“龙武牌”鲜食荔枝于2002年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获得绿色食品使用标志。2011年11月,“灵山荔枝节”被广西农业厅等部门联合授予“广西休闲农业十佳名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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