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保护 > 知名商品保护 > 没有研发和标准就没有文化品牌

没有研发和标准就没有文化品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2 22:58:59 人浏览

导读:

中国经济导报如果文化产业品牌发展缓慢,那么文化产业将是低水平的重复。因此,文化产业进一步提升必须有文化产品的品牌支撑,而文化品牌的建设需要有研发的力度、规划的深度、法制保护的强度、国际化的跨度,以及全社会的广度。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促进社会主义
中国经济导报

  如果文化产业品牌发展缓慢,那么文化产业将是低水平的重复。因此,文化产业进一步提升必须有文化产品的品牌支撑,而文化品牌的建设需要有研发的力度、规划的深度、法制保护的强度、国际化的跨度,以及全社会的广度。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产业发展是其中很大一部分。文化产业作为产业经济后起之秀,其作用日益突出,对国民经济贡献率也在逐年提升。但是,文化产业要想健康、持续发展,就必须有文化产品的品牌支撑。而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产业都是主要采取小生产的方式,相对封闭,缺乏与相关产业的对接,品牌建设落后于其他产业。由此,笔者认为,发展文化品牌已经成为提升文化产业的着力点。


  ――需要有研发的力度。

  如果文化产业品牌发展缓慢,那么文化产业将是低水平的重复。但在文化品牌研发方面,却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困难。如文化品牌的研发需要大量专门人才,而从目前文化产业发展的环境来看,其对人才的吸引力显然并不高;又如,文化品牌研发的特点是投入大、产出低、周期长、见效慢,这意味着其风险较大。

  由此,笔者认为,政府应在文化产业品牌的研发上加大扶持力度。具体来说:首先,应增加投入,同时建立相应机制,吸纳更多社会资金,并遏制文化市场的投机;其次,应在政策宽松等方面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人才;第三,

  在文化品牌研发中,应尽可能给予宽容支持,少些指责,多些关怀,只有这样,文化品牌才会成长得更快;最后,还应把文化品牌的研发与科技融合,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提升研发文化品牌的速度,开发文化品牌发展的新天地。

  ――需要增强规划的深度。

  目前,我国文化品牌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这种既不大也不强的情况,除了人才因素外,对规划的重视程度不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文化品牌发展是需要总体规划和长远布局的,像美国的“米老鼠”品牌,日本的“SONY”公司品牌,都是由于有了很好的品牌发展规划,才在相关领域取得成功。而目前,我国从事文化产业生产的一些企业则较为功利和浮躁,只关注眼前利益,存在众多短期行为,这实际上对于文化品牌建设,乃至企业、行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总之,品牌的发展要有中长期的规划,只有这样文化品牌才可能出精品。

  ――需要加大法制保护的强度。

  知识产权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但我国许多文化企业建设品牌意识不强,甚至不了解品牌也是无形资产。据知识产权局的统计,目前我国申请文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的文化企业数量很少。而一旦发生文化品牌侵权行为,也很少有企业会选择通过法律解决纠纷。

  综合来看,我国企业对文化品牌的知识产权意识已明显落后于其他方面,因此强化文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已是刻不容缓。由此,笔者认为,文化品牌建设在立法、执法、守法上应得到加强,应引起全社会广泛的高度重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文化品牌,使其茁壮成长。

  ――需要国际化的跨度。

  我国的文化产业由于缺乏品牌,国际化程度低,国际上认识中国制造的多,认识中国品牌的少,认识中国文化品牌的更少。对此,笔者认为,文化品牌建设必须实现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决不能在国内圈子中循环封闭搞小生产、小作坊。文化产业要有国际文化品牌的视野,按国际化文化品牌的标准,文化产业的品牌战略才能走向世界,让世界认识中国文化产业。

  ――需要全社会的广度。

  文化品牌的打造不是短期行为,可能是几代人努力和付出才能形成的。这就需要内外齐抓共管,使中国文化品牌为社会所认同。就目前来看,文化品牌的国内标准、治理体系、认同理念等,急需尽快建立起来,而不能停留在文化产业的企业内部。(谢京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