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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会商议定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4 17:09:00 人浏览

导读:

为实现陕西省地方优势领域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对接,2011年11月4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举行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签署仪式。200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人民政府以“省部共建”的方式在我国惟一的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

  为实现陕西省地方优势领域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对接,2011年11月4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举行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签署仪式。

  200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人民政府以“省部共建”的方式在我国惟一的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示范区,开展了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本次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的签署,标志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制度正式建立,将为建设创新型陕西和西部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议定书》,在未来五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将以促进陕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共同通过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动陕西科教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助推关中—天水经济区创新发展,促进陕西外向型经济发展,推进陕西农业现代化建设,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人才培育工程,全面提升陕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陕西建设创新型陕西和西部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并为西部地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益借鉴。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副局长贺化,陕西省省长赵正永、副省长朱静芝出席了此次签署仪式。(记者牛家桢、裴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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