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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报告凸显我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8 15:16:45 人浏览

导读:

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分别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51万件,同比上升32.96%;全

  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分别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51万件,同比上升32.96%;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5642人,同比增加14.1%。

  王胜俊表示,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对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现代服务业商标的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发展。依法妥善审理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制定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境外作品著作权纠纷和网吧著作权纠纷等案件审判指导意见,调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促进形成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审判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王胜俊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曹建明在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协同开展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权案件高发地的重点整治。

  曹建明强调,2011年,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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