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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0元销售”涉嫌不正当竞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3 15:34:3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法律快车小编获悉,7月4日,由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作家出版社、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中作华文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相关出版企业、作家、法律专家学者就当当网电子书“0元销售”不正当竞争事件举行了通报会。

  核心提示:法律快车小编获悉,7月4日,由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作家出版社、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中作华文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相关出版企业、作家、法律专家学者就当当网电子书“0元销售”不正当竞争事件举行了通报会。

  在今年的“世界读书日”期间,当当网发起“第七届网络书香节”活动,在未征得内容合作伙伴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数字馆中的电子书从4月17日至4月19日“全场0元”供读者免费下载三天。此举一出,立刻引发大批出版单位和作者们的强烈不满,如磨铁等一些公司与当当终止了电子书合作。

  中作华文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毕昱介绍了他们遭遇当当网侵权的有关情况。4月17日当当促销期间,作家出版社及旗下中作华文公司上架的887本电子书全部被“0元”促销,其中不仅包括《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样的超级畅销书,还包括像莫言、铁凝、何建明等的名家名作,以及大批中国作协会员的作品。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旗下的中作华文公司随即与当当网交涉,于第一时间明确表示该公司授权的所有电子书不参加此类活动,要求当当网立刻终止这种给出版单位和广大作家带来严重伤害的行为,并要求当当网公开道歉,对侵权作品进行赔偿,但当当网一直未给出任何合理解释。迫于无奈,中作华文公司向当当网发出律师函,准备进入法律诉讼环节。

  中作华文数字传媒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孙毅、刘政操律师表示,当当网采取的“0元”销售价格已经低于电子书的成本价格,主观上具有与其他电商竞争、排挤竞争对手,吸引自身流量获得利益的目的,客观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规定,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作家出版社社长葛笑政表示,在得知当当网0元免费送出版社授权的电子书时,他的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当当网和出版单位合作近15年,是一家和出版行业共同成长起来的文化企业。当当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电子书乃至纸书的市场秩序,挫伤了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当前新闻出版行业倡导“建设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国家践行“知识产权战略”的宏观大背景下,当当网的行为是对作者智力劳动极大不尊重和对作品价值的严重贬损,无益于我国出版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在会上,专家指出,当当网的作法,由于其零元销售,严重低于成本价格,该行为是对作者劳动和作品价值的极大不尊重,不利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这种行为也严重挫伤了正在文化产业转型中的广大文化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主动性。[page]

  有法律专家认为,当当网的行为是违反契约精神的不诚信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公平正义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没有根据其与合作伙伴的关于市场定价的约定从事经营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有悖于党的十八大所确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

  与会的出版单位代表纷纷表示当当网的行为直接伤害了出版单位以及广大作家的利益,使出版单位在向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遭遇沉重打击,有可能直接影响整个文化产业转型步伐。

  有作家表示当当网零元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造成的市场危害和对作者所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其行为无益于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不利于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收益权的保护和价值体现。其次,其为排挤竞争对手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损害了包括大批出版单位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所产生的后果只能是恶性竞争,知识产权的价值得不到尊重和体现。作家出版社副总编辑、中作华文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方表示:“面对当当网的‘霸权’,作家社也不是没有犹豫过,但为维持产业链完整、生态圈健康,为了生存的尊严和权利,我们决定不再沉默,勇敢站出来维权。”

  参会的法律界人士和来自版权保护组织的专家也一致呼吁,希望当当网能够展现出一家出版发行领军企业、上市企业的风范,敢于正视错误并勇于改正,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他们希望当当网能够妥善解决此事,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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