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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创新中国发展蓝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4 01:14:00 人浏览

导读:

3年来,由28个部门参加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作推进,共同谱写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辉煌篇章。本报选取28家成员单位中的8家,对其工作经验与成效进行梳理展示,以飨读者。中宣部加强知识产权

  3年来,由28个部门参加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作推进,共同谱写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辉煌篇章。本报选取28家成员单位中的8家,对其工作经验与成效进行梳理展示,以飨读者。

  中宣部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 助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知识产权报 记者 吴艳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3年来,我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意识的逐渐深入人心,与近年来中共中央宣传部(以下简称中宣部)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把知识产权宣传放在工作重要位置密不可分。在中宣部的统筹安排和部署下,各地党委宣传部和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把知识产权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为全面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了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认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中宣部将重大主题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宣部以此为契机,组织宣传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巨大成就,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美好前景。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中宣部又把知识产权宣传与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宣传结合起来,充分展示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果。此后,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题,中宣部还集中宣传了我国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等行业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发展瓶颈的成功做法,推出了联想、华为、美时医疗等一批打造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的企业典型。

  在结合重大主题宣传的同时,中宣部还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专项宣传活动。例如,报道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和实施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做法;组织中央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网上“扫黄打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专项行动的成效;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宣传,组织中央新闻媒体集中宣传部分行业企业坚持自主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提高质量效益的成功做法;组织开展拒绝盗版“绿书签行动”及宣传报道工作,强化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等。

  而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纪念日、第4届中国专利周、第3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等重要活动期间,中宣部还组织新闻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知识产权法制知识、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以增强人们的创新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专项行动成果丰硕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除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中宣部还与相关部门一起,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9年,中宣部支持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和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查处互联网侵权盗版等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0年,中宣部又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围绕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1月至10月,全国共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3100.7万件,其中盗版音像制品2552.2万件、盗版图书447.3万件、盗版电子出版物101.2万件,查办侵权盗版案件8628起。与此同时,中宣部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2010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并组织新闻单位对集中销毁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有力震慑了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行为。

  不仅如此,2010年,中宣部还配合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宣部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国家版权局等部门,严厉打击新闻出版、演出娱乐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活动;会同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报道方案》,组织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围绕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对内对外宣传,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措施和成效,有力配合了专项行动的开展。

  2011年,中宣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战略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做好国内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外知识产权宣传,使国际社会客观、公正、全面地了解我国知识产权情况。

  工信部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提升行业知识产权水平

  知识产权报 记者 刘 仁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宗旨,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落实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为契机,面向国家战略要求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提升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从而为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健康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3年来,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完善工作机制

  推进战略贯彻落实

  为统筹协调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各项知识产权战略任务落实,工信部建立了由主管部领导负责、科技司归口组织协调、部内18个司局牵头参与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近3年,按照年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要求,分别制定印发了工信部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2009年为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承担的年度战略任务,部署相关司局牵头负责,全面落实。

  制定政策措施

  鼓励知识产权创造

  近年来,工信部通过制定农药、轮胎、钢铁、汽车、水泥等产业政策,在产业政策中提出了知识产权工作要求,鼓励企业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产品和装备;在“十二五”相关规划编制中,提出了知识产权方面的目标及重点工作;在牵头实施的“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细则,开展专项中的知识产权战略和重点技术专利分析,推进了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完成首批32家试点推荐工作。[page]

  2010年,利用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申请专利项目予以支持,安排资金1.45亿元,支持了115个专利申请项目;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2354个,总投资达2503亿元。

  开展专项行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010年,工信部与国家版权局、公安部联合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重点加强对音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发布了《2010“剑网行动”侵权盗版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进软件正版化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开展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情况报送和分析工作,引导计算机生产者和软件企业做好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从源头防止盗版软件泛滥,2009年报送统计数据的计算机生产者销售量达4104.37万台,预装率为98.02%,比2008年高出4.5个百分点;与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网络购物领域专项整治,对经执法部门查处且侵权盗版情节严重的网站,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备案,同时责令关闭网站,并通知相关网站接入服务商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建立预警机制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工信部积极开展重点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研究与发布活动,近3年连续在北京、深圳、上海举办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活动,发布信息技术领域及其分领域的专利预警信息,该活动已经成为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重大活动,提升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意识和能力;针对行业知识产权共性、热点问题,开展了10多个知识产权专题研究,引导企业合理应对知识产权重大问题。

  同时,工信部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通过连续开展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近3年评选出20项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相关产业发展基金予以支持,推进了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面向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工信部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实务培训10余次,提升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识,促进了专业人才培养。

  “十二五”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优化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提升重点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营造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标准互动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作为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为实现新型工业化提供支撑,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公安部 优化协作配合机制 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知识产权报 记者 胡 嫚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公安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不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的科学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侦破重大案件

  重拳出击维护合法权益

  2009年,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机关以打击有组织侵权盗版犯罪为重点,捣窝点、破网络,先后侦破一批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8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28人,涉案总金额达8.38亿元。其中,浙江省公安机关破获廖某某非法制造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一举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7名,捣毁制假窝点15个,缴获假冒“惠普”等品牌打印墨盒和包装1151万件,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公安部还积极支持上海、山东两地公安机关开展“鹰眼二号”等围绕“世博会”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项行动,成功破获假冒世博会吉祥物“海宝”雕塑案、吴某某销售盗版光盘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国际形象。

  2010年1月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324起,破案1767起,涉案总价值10多亿元,共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058起,破案16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90名。成功破获刘钦崇跨国制售假烟案,涉及京、冀、沪、浙4地的宋庆民等人制售假冒世博会门票和特许商品及假信用卡案,“天线视频”特大网络影视盗版案,广东“1·21”非法光盘生产线案等一批重特大犯罪案件,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保障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创新协作机制

  联手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2009年10月,公安部会同海关总署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协作研讨会”,就两部门知识产权执法衔接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同时,公安部积极利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简报》这一沟通平台,多次向各部门通报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的进展和建议,得到了各部门的关注和好评。

  2010年,公安部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侵权盗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食品安全整顿、药品安全整顿、农资打假、建材打假等。2010年1月至11月,公安机关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584起,凸显了协作新机制的作用。同年10月,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推进了各地案件移送、“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同时,公安部与海关总署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完善、细化具体合作措施,以期不断提升部门间的协作水平和协作质量。

  推进战略实施

  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2010年2月,公安部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年9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2010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公安部会同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印发<2010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展宣传活动。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正在加大打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此外,公安部还组织开展“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等多部门参与的全国性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据统计,上海世博会期间,各地共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589起,涉案总价值达13.7亿元。2010年6月至9月,公安部会同“两高”、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在全国分5个片区,组织各省级公安机关及省会市公安机关业务部门进行了系统的专题培训。[page]

  农业部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提高农业核心竞争能力

  知识产权报 记者 胡 嫚

  2008年6月5日,我国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扶持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合理调节资源提供者、育种者、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注重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3年来,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农业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2010年,农业部受理的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206件,结案858件,授予品种权666个,年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跃居全球第二;受理审查各类植物新品种复审请求25件,结案25件。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已累计完成公示产品606个,累计公告颁证产品439个。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凸显,农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健全规章制度

  扩大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

  2009年,农业部修订了《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审查指南》、《农业植物新品种测试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启动了甜瓜等80余种植物的测试指南研制工作,开展了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调研。

  2010年,农业部组织修订和制订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等规章,颁布了《农业植物新品种第八批保护名录》,进一步扩大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研究起草了《农业遗传资源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草稿);参与《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起草工作;会同国家林业局联合研究制订了《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品种权的暂行规定》,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解决了台方关切的问题;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写指南)》。

  农业部优先将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纳入农业部主推品种,逐步形成对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农业投入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的系列政策措施。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通过合同约定等形式,推动建立公共财政资助开发的农业科研成果归属制度。

  强化技术支撑

  促进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转化

  2009年,农业部规范重大农业科技专项的知识产权管理,促进农业知识产权的创造。结合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的启动,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转基因重大专项管理办法中,强化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深化优势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挖掘,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优先将知名度高、历史悠久、品质特征明显、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的农产品纳入了登记保护范围。

 2010年,农业部组织开展了8种主要农作物DNA指纹鉴定方法标准研制;新增青岛海洋渔业等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使全国省级工作机构达到55家;开展了对国外转基因知识产权技术的动态监测预警,为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提供支持、服务。


  此外,农业部还注重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2010年,农业部召开了种业科企结合交流会,现场签订了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协议金额达到10.97亿元;完成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基地创建试点方案的制定;指导成立了由56家国内主要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发起成立的种业知识产权联盟。逐步形成了如章丘大葱、赣州脐橙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创新行政执法

  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力度

  2009年,农业部通过抓重点、抓督查、抓大案,创新品种权行政执法方法,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各地农业部门积极行动,先后查处了海南非法繁殖授权品种亲本、河北非法销售蔬菜“中甘4号”等100余起案件。同时,继续在山东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执法试点工作,建立了与工商、公安、知识产权和司法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共同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的违法行为,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保护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利益。

  开展人才培训

  引导建立知识产权组织机构

  2010年,农业部举办第4届农业知识产权论坛,调动社会力量研究农业知识产权政策、问题和对策。举办8期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培训班,新注册核查员899人;组织了全国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培训班、品种权代理人培训班等15个,培训人员近950人次。培训活动有力引导了农业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各类农业机构向境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服务。

  海关总署 改进执法手段 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报 记者 魏小毛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海关总署严格按照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及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有力地打击了进出境侵权违法活动,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对外贸易秩序。

  修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构建法律保障体系

  2009年3月,海关总署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办法》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有些制度进行了明确或细化,增加海关执法的透明度;提高海关执法效率,同时为权利人寻求海关保护提供便利;设置了启动边境措施的门槛,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等。

  2010年3月,海关总署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修订针对近年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5个方面对原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包括:关于变更、注销知识产权备案的规定,关于权利人撤回保护申请的规定,关于拍卖侵权货物的规定,以及关于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侵权物品的处理问题等。

  提供知识产权备案服务

  助推企业走出国门

  数据显示,全国海关2008年共查获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1.11万批,案值近3亿元,查获侵权嫌疑货物批次比上年增长了49.3%。2009年,全国海关共扣留侵权嫌疑货物6.51万批,涉及侵权嫌疑货物1.81亿件,价值3.7亿元。2010年全国海关查获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约2万多批次,涉案货物价值达2.56亿元。

  为促进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海关总署将“加大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力度,促进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发展”列为海关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之一,要求各级海关进一步加大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供更加便利的知识产权备案服务,在口岸进出口环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我国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page]

  此外,海关总署还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2009年10月,“海关和公安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协作研讨会”上,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对《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与回顾,提出改进和提高执法协作的具体措施。

  各地开展系列专项行动

  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随着电子商务和邮递及快件业务的迅猛发展,境内不法分子利用邮递和快件渠道,采取“蚂蚁搬家”、化整为零的手法,大肆出口侵权商品。针对这一情况,海关总署自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邮递和快件渠道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海关共查获邮递和快件渠道侵权物品3.77万批,扣留侵权物品261.96万件,价值6194.5万元。

  2010年世博会在上海举行,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各地海关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方案。世博期间,海关系统先后查处30多批涉嫌侵犯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货物的案件,涉案货物10.6万件,涉案货物价值63余万元。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2010年10月起,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全国海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海关在专项行动中共查获侵权货物逾2000批次,涉及侵权商品3836万件,案值约为1.2亿元。

  积极构建国际合作机制

  提升跨国执法能力

  海关总署十分重视与有关国家(地区)海关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协作。2009年1月,中欧海关签署了《中欧海关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作的行动计划》,随后,中欧海关就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多次进行了磋商,形成实施路线图,成立联合工作组和专家组,确立了合作机制。同年4月,中美两国海关在《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合作的备忘录》框架下交换了双方2008年查获的侵权违法案件的统计数据,同时中方建议双方制定执行备忘录的年度计划,并建议成立中美海关知识产权工作组。

 中日韩3国海关在“零假冒计划”框架内开展的各项工作,提升了3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力,有力打击了区域贸易中的侵权违法活动。


  2010年,海关总署通过中美、中欧、中瑞(士)、中俄、中日、中巴之间对话及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组机制和日本知识产权官民联合访华团等渠道,继续开展双边、多边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合作,不断加强国际间的海关执法交流和协作,努力创造一个相对和谐的国际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实施商标战略 服务发展大局

  知识产权报 记者 张海志

  自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下称《纲要》)以来,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职能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下称《意见》)和商标工作达到国际水平的五年规划,加强对各地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和支持,确定了首批41家示范企业和53个示范城市(区),促进商标战略全面深入实施,基本建立了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法律制度以及商标注册和管理体制机制。

  全力解决商标审查积压

  稳拿三个世界第一

  宝剑锋从磨砺出,卓有成效的落实取得了丰硕成果。近3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以实施商标战略为纲,全力解决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商标审查积压问题,取得了“一个历史性转变、两个突破百万、三个世界第一”的显著成果。

 “一个历史性转变”,是自2008年起,实现了商标注册审查量大于当年商标注册申请量,扭转了自2000年以来申请量一直大于审查量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74.98万件,同比增长85.27%,商标审查周期由36个月缩短到30个月。


  “两个突破百万”,一是商标注册年审查量连续两年突破百万。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1.47万件,同比增长88.69%,相当于加快审查前的近5年工作量。2010年又创新高,完成审查148.1万件,超额8万件完成任务,相当于以前近5年的工作量。审查周期由原来的36个月以上缩短到1年之内,提前两个月彻底解决商标审查积压问题。二是商标注册年申请量突破百万。在2009年申请量创历史最高的基础上,2010年又突破百万大关,达107.2万件,连续9年世界第一。

  “三个世界第一”,是截至2011年4月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868.5万件,累计注册603.5万件,有效注册496.7万件,均居世界第一。

  切实做好地理标志保护

  助推农业稳步发展

  3年来,各地认真贯彻《纲要》和国家工商总局《意见》,目前已有30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商标战略领导小组,29个省、市、自治区制定并印发了实施商标战略的相关文件,实施商标战略已由部门行为逐步上升为政府行为,进而成为工商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

  与此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创新思路,切实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工作。截至2010年底,累计注册农产品商标94.5万件,共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1040件,有效促进了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国家工商总局还积极推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累计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15.43万件,连续6年居世界第一;累计申请商标国际注册1.14万件,连续7年位列世界十强,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同时,加大商标海外维权力度,建立海外维权机制。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全国工商系统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截至今年5月20日,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36.9万人次,检查经营户778.3万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71.5万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061个,吊销营业执照1653户。已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6.95万件,罚没金额3.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505件。

  建立商标评审长效机制

  促进商标有效运用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十二五”期间,工商部门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商标工作:

  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商标法修订工作,及时制定相关部门规章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

  进一步激励创新,促进商标注册量持续增长。逐步建立质量和数量并重的商标审查和评审长效机制,把商标审查周期控制在10个月以内,商标案件评审的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page]

  进一步促进商标的有效运用,提升商标的价值。通过商标战略实施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商标示范城市”和“商标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进一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即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相统一的依法、规范、高效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实施科学管理,提高商标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商标国际注册,提高商标的国际竞争力。大力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加我国企业国际注册申请和注册量。

  国家版权局 制定版权战略 推动版权事业全面发展

  知识产权报 记者 窦新颖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3年来,国家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和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中所涉及的版权工作,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推进制度建设

  完善版权法律体系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贯彻落实《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提升示范城市、单位和园区创新能力对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做好著作权法修订工作,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扎实推进版权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制定工作。

  进一步完善版权贸易、版权质押、版权评估、作品登记和法定许可付酬标准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综合性版权交易市场,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版权贸易,逐步完善版权交易市场机制。

  监管执法合力

  提高执法管理水平

  为配合《纲要》的实施,国家版权局采取系列专项行动,加强版权保护工作。在2009年开展的为期4个月的网络专项治理行动中,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541件,关闭非法网站362个,向司法机关移送24起涉嫌构成犯罪的重大案件。2010年7月,国家版权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连续第6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向各地版权局(行政执法总队)移转案件801起。同时,各地版权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

 国家版权局以上海世博会等大型展会为重点,引入版权保护工作机制,打击音像制品、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在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中,各地版权执法部门检查音像经营场所6.87万个,取缔非法摊点2933个、收缴盗版音像制品494.48万张、立案查处音像盗版案件370余起。


  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129家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已经全部实现正版化,100家中央企业的二级企业基本实现正版化。

  创新服务模式

  建立高效服务机制

 在加强基础建设工作中,国家版权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支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完成“版权登记受理大厅”建设,建立起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的版权登记服务体系,并加快版权公共服务制度建设,抓紧修订有关版权质押和登记备案办法,进一步规范版权公共服务行为。


  推进中国广播著作权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组建工作。进一步完善集体管理制度建设,批准成立了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形成了包括音乐、音像、文字、摄影、电影等比较完备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架构。帮助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妥善处理收取和分配著作权使用费问题,形成合法、规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机制等。

  加强国际交往

  提升交流合作层次

  多年来,国家版权局一直重视版权宣传工作。围绕纪念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100周年及新中国著作权法颁布20周年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活动。强化版权保护观念,完善日常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媒体快速应对机制。在加强对社会各界版权知识培训的同时,还加强对基层版权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通过中美、中欧等之间的对话及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组机制和访华团等渠道,国家版权局加强经贸领域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广播组织权利公约》的制定。妥善应对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版权保护问题,在国际公约的范围内加强与各经济体的磋商,促进了中美、中欧、中日、中韩等重要版权双边关系的发展,签订中日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签中英版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中美版权合作备忘录的实施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 完善审判体制 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知识产权报 记者 魏小毛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3年来,我国法院系统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取得了丰硕成果。

  明确内部任务分工

  全面布署计划实施

  几年来,各地法院纷纷采取系列措施,掀起了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高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涉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确定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同年3月,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具体规划。

  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明确和完善了一系列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

  201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和服务推动自主创新,加强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出台系列司法解释

  有效统一司法标准

  针对实践中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适当调整和完善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体制。

  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全面调整和统一明确了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为76个、44个、46个和41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到101个。 [page]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有效统一了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标准。2010年4月制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若干司法审查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加大侵权打击力度

  创建良好法制环境

  2009年,我国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继续保持多年来快速增长的势头,案件增幅明显。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06万件和3.05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5.49%和29.73%。其中,新收专利案件4422件,著作权案件1.53万件。

  2010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29万件和4.17万件,比上年增长40.18%和36.74%。其中,新收专利案件5785件,比上年增长30.82%;商标案件8460件,比上年增长22.50%;著作权案件2.47万件,比上年增长61.54%。

  各级法院依法运用各种刑事制裁措施,加大对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刑事案件3660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5836人。2010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一审刑事案件 3942件,同比上升7.7%。

  加强审判制度创新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各级法院积极推动开展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的探索和试点。200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了江苏省高院、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和河南省法院系统开展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数据显示,我国已有5个高级法院、49个中级法院和42个基层法院开展了相关试点。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创新。201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签署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库,通过各种方式,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宏观政策咨询、提供案件科技专业问题的智力支持和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作用。(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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