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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三放心工程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2 08:07:58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三放心工程'。现
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三放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三放心工程'的重要意义
  随着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消费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有效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对人们日常生活必需的蔬菜、肉类、粮油类商品组织实施'三放心工程',在市区范围组织开展'放心菜进市场'、'放心肉进店堂'、'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放心工程'的重要意义,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关心群众生活的角度出发,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组织好、宣传好、实施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把'三放心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立足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放心菜'、'放心肉'、'放心粮油'的基地建设、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要及时汇报工作进度,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地把'三放心工程'推向深入。

  三、切实加强'三放心工程'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廖卷清副市长为组长,由市府办、工商局、商改办、贸粮局、质量技监局、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等为成员单位的'三放心工程'领导小组。'三放心工程'分别由市工商局、商改办、贸粮局为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切实履行职责。'三放心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对涉及'三放心工程'的举报案,有关部门要本着有报必查的原则,及时调查和处理,并做好反馈工作。市政府将通过组织视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督查,并把这项工作列为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进行考核。

附件:1、'放心菜'进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2、'放心肉'进店堂工程实施方案
   3、'放心粮油'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

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放心菜'进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四无市场'活动(食品安全无忧、售房履约无欺、旅游消费无虑、公用企业无霸)为主线,通过'放心菜'进市场工程的全面实施,使我市农贸市场内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蔬菜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得到严肃查处,执法部门的监管行为、市场主体的管理行为、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市区主要农贸市场净菜率达到90%以上,达到'放心菜'市场标准。

  二、实施范围和重点
  实施'放心菜'进市场工程的范围是:市区各类蔬菜批发市场、农贸(菜)市场和经营各类蔬菜、禽蛋、肉类及其制成品的超市。实施重点是市区各农贸(菜)市场。

  三、主要措施
  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放心菜'进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当前,要注重抓好八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探索加强市场规范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强化对市场举办主体的管理,使市场举办者真正成为市场经营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市场举办者要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02)26号)规定,认真履行服务管理责任和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商品质量等管理职责。
  (二)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制度。进场经营者必须具有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证件。[page]
  (三)深化完善'净菜上市'制度,提高净菜上市率。
  (四)加强市场巡查制度建设。以工商所为主建立巡查队,加强对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商品质量等进行巡查。同时加大对市区农贸市场的场外交易巡查力度,引导规范'退路入场',禁止场外交易行为,及时查处违章违法案件,不断提高市场巡查效能。
  (五)全面实行上市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备速测设备和专业人员,购置市场巡查检测专用车,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商品市场内的上市商品,特别是蔬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饮品、副食品等进行全面抽查检测,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确保'放心菜'进市场。
  (六)大力推行市场'经济户口'管理制度。要按'一卡、一册、一簿、一档、一机'的要求,建立完备的'经济户口'档案。市场举办者、进场经营者有关材料要及时归档,并与税务、银行、农业、卫生监督、质量技监等部门信息联网,各司其责,实行跟踪管理。
  (七)积极推行经营信用公示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建立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资信状况记录台帐和计算机档案,开展'信用市场'、'创星级市场'和'信用商户'等评比活动,促进市场诚信建设。
  (八)建立市场监管预警制度。对市场举办者和进场经营者轻微违规未造成后果,不需要行政处罚的行为,要通过教育、告诫、限期整改等预警、警示方式及时予以纠正,预防或减少市场内违章违法行为的发生。市区主要蔬菜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要配备专用检测设备,确定专人负责上市蔬菜农药残留量的检测,确保上市蔬菜安全。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03年3月中旬前)。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放心菜'进市场工程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对辖区的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蔬菜超市等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具体的开展'放心菜'进市场工作方案。对重点农贸市场,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阶段(3月至6月)。
  1、开展'净菜上市'检查,完善'净菜上市'制度,提高'净菜上市'率。
  2、开展对肉类食品的检查,主要是把好猪、牛肉和白条鸡、鸭入市质量关,严禁病死肉类入市,加大对注水肉类(含白条鸡、鸭)查处力度。
  3、重点组织开展对蔬菜农药残留量,熟菜、豆制品、水发产品的食品卫生,和市场内计量器具及销售商品计量等的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完善,规范提高阶段。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查处和整改,并抓好督查落实。对普遍性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体制、机制上根本性解决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档案,促进市场诚信建设,努力使农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真正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


附件2:'放心肉'进店堂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市区生猪定点屠宰量8.5万头,肉牛1500头。加大肉品检疫检验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肃查处非定点屠宰猪肉、牛肉上市销售的行为。开展'放心肉'单位评选活动,促进各饭店、宾馆、食堂、快餐店自觉拒绝非定点屠宰猪肉、牛肉。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围绕'依法管理生猪屠宰,食用绿色猪肉'这一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采用各种宣传形式,使生猪、肉牛定点屠宰工作深入人心。帮助城乡消费者掌握注水肉、病死肉、劣质肉、非定点屠宰肉的鉴别方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主动参与意识。
  (二)加强和完善对定点屠宰厂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肉品卫生检验规程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严把检疫、加工、检验等质量关口。把好宰前、宰后检疫检验关,坚决杜绝母猪肉、病猪肉、含有'瘦肉精'猪肉、病变内脏出厂和不合格牛肉流入市场。完善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环环相扣,责任到人。努力创造条件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开展配送业务试点,努力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page]
  (三)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政府152号令的全面理解、掌握,做到规范执法,达到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执法网络建设,完善举报奖励政策。抓好食堂、宾馆、饭店、快餐店等伙食单位食用猪肉、牛肉安全检查,加强市区重点销售地区的布控,集中精力抓好城郊结合部专项整治工作。
  (四)组织开展'放心肉'单位评选。
  1、参加对象:各饭店、宾馆、食堂、快餐店等集体伙食单位。
  2、评选条件:购进的肉品必须是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肉品;肉品采购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并有完整台帐;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保证肉品卫生,防止肉品污染。
  3、申报核准:由各单位申报,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后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然后报市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核准;由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发'放心肉'标志牌。
  4、监督管理措施:'放心肉'单位不搞终身制,对从非定点屠宰点采购肉品的单位,除按有关法律、规章处理外(下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一次者给予黄牌警告;二次者给予红牌警告并告知主管部门;三次者或检查发现病、死肉品者予以摘牌,情节严重的予以新闻媒体曝光。


附件3:'放心粮油'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区范围内选定2-3家粮油加工企业和一批粮油批发零售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加工生产和销售,经过考核评定,选择服务优、质量好、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的生产和经营单位为'放心粮油'生产经营示范点,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推荐,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向面上推广。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考核机制。各粮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粮油质量标准进行经营和加工生产,其粮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粮油食品卫生标准,同时建立完整的台帐,方可申报'放心粮油经营户'示范单位,由'放心粮油'考核评定小组组织考核认定。
  (二)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市贸粮局、市粮食行业协会在做好粮油加工、粮油经营条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点予以公示的同时,要做好粮油质量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发动,提高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鉴别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推动'放心粮油'进社区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在社区内经营的粮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具体由市粮油质检站、市质量技监局以及市卫生防疫监督站负责检查监测。检查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对认真履行承诺、经销'放心粮油'的经营户,授予'放心粮油经营户'的称号;对经营作风不正、出售劣质粮油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营户,由工商、卫生、质量技监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三、工作分工
  (一)市贸粮局、市粮食行业协会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评定'放心粮油'的生产和销售单位的条件。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申报。
  (二)粮油质量检查和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由工商、质量技监、卫生等部门配合,市粮油饲料质监站负责抽样检查和跟踪检查。
  (三)宣传发动工作由示范点所在社区居委会配合。
  (四)'放心粮油生产经营户'的考核评定工作由市贸粮局会同工商、质量技监、卫生和有关社区居委会进行。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1月份-2月份。工作目标:提出倡议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本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增强全民质量意识与群众的参与意识。
  (二)检查整顿阶段:时间为3月份-6月份。工作目标:整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规范粮食生产和经营行为,打击非法经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与服务意识,提高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自觉抵制不符合质量标准粮油产品进入市场,主动参与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page]
  (三)考核评定阶段:时间为7月份-9月份。工作目标: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申报'放心粮油'生产经营示范单位,对照条件进行考核并开展明查暗访,评定'放心粮油生产经营户'。
  (四)总结授牌阶段:时间为10月份-12月份。工作目标:对认真履行承诺,生产、经销'放心粮油'的生产企业和经营户,授予'放心粮油生产经营户'的称号,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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