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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后评价实施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1 11:08:38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文号:建总发字(1996)第19号建设银行各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文号: 建总发字(1996)第19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适应建设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过程中对贷款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贷款的风险管理,提高贷款管理工作水平,减少和转移贷款风险,促进贷款回收,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后评价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后评价实施办法


(1995年9月27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第42次行长办公
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建设银行贷款管理,检验贷款评审和贷款实施管理工作质量,总结贷款决策的经验,提高贷款评审决策和贷款实施管理水平,规范贷款后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款后评价是对已建成投产或正在建设实施的贷款项目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状况、贷款的使用、贷款本息回收、银行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对未来经济效益和贷款风险进行预测,并对照原评估指标进行评价分析的工作过程。

  第三条 贷款后评价的对象,主要是利用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包括本、外币)发放贷款的项目。

  第四条 贷款后评价项目选择的范围包括:建成投产的项目和在贷款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如项目严重超概算、其他资金不到位、建设条件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的在建项目。

  第五条 贷款后评价项目确定可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项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指定不同类型的典型项目。包括:

  1.成功的效益好的项目;

  2.失败的或有重大问题的项目;

  3.逾期贷款较多的项目;

  4.其他能提供典型经验的项目。

  第六条 贷款后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重点审查的原则。可按照建设银行贷款决策权限划分的有关规定,由各级行组织开展其权限范围内贷款后评价工作;有必要时总行可以直接进行贷款后评价或由总行组织开展交叉评价。

  第七条 贷款项目后评价的工作程序:

  1.确定后评价项目;

  2.制定后评价工作计划;

  3.收集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情况的资料和数据;

  4.根据本办法各项内容要求,对数据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对比和分析;

  5.编写后评价报告;

  6.上报后评价报告,并将评价中揭示的重要问题及其对策或建议反馈给其他有关部门。

  第八条 贷款后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

  1.借款人资信和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2.贷款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分析;

  3.贷款项目财务效益评价;

  4.银行效益及风险评价;

  5.结论与建议。


第二章 借款人资信和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第九条 对借款人(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

  第十条 借款人经营管理情况。内容包括:

  1.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要求借款人报送近2年的资产负债表,并据此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借款人近2年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利润及税金等情况; [page]

  3.借款人各项经营管理组织形式及其效能情况。

  第十一条 借款人资信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借款人偿债(包括偿还建行各类贷款)情况;

  2.借款人的资信等级评定和变动情况。

  第十二条 对企业产、销情况、生产能力利用率进行分析。生产能力利用率计算公式为:


年实际产量

生产能力利用率=--------×100%

设计年生产能力



  第十三条 进行设备、工艺技术及其他生产条件情况分析,内容包括:

  1.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情况;

  2.项目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的品种、质量、数量的供应与实际需要的比较;

  3.流动资金供应与生产的实际需要的比较,借款人流动资金自补能力情况,计算项目建成投产后近2年来自有流动资金数额占全部流动资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自有流动资金额

自有流动资金占有率=-------×100%

实际流动资金额



  式中,自有流动资金额和实际流动资金额分别指的是项目建成投产后近2年来实际年平均自有流动资金余额和实际年平均占用流动资金余额。

  第十四条 产品销售市场情况分析,主要包括:

  1.项目投产以来的产品质量、销售情况。

  2.分析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包括产品质量对产品销售的影响,预测产品市场需求前景;针对产品市场销售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3.分析项目评估报告中市场需求预测的数字和结论与实际情况差异及其主要原因。


第三章 贷款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分析

  第十五条 编制《项目建设概况表》(评价表1),对重大项目要说明落实投资管理责任制情况,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 编制《项目投资来源表》(评价表2),进行投资资金来源变化情况分析。

  计算借款人自有资金(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并与评估结果进行比较,着重说明项目自有资金是否按期足额投入;银行贷款是否按计划到位;部门、地方和其他非金融机构是否遵守承诺,按期将自筹资金划入;建行贷款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

  第十七条 编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支原因分析表》(评价表3)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支原因进行分析。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工期情况分析。将项目实际建设工期与项目计划工期进行比较,分析变动的原因,计算建设工期延长(或缩短)时间并与同等条件的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公式为:

  建设工期延长(或缩短)时间=实际建设工期(月)-计划工期(月)

  第十九条 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分析。计算公式为: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总投资额

单位生产能力实际投资=--------------

项目实际形成生产能力



  应将计算结果与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进行比较,与同类型已竣工项目的实际数字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page]

  第二十条 对贷款经办行在贷款实施管理中的管理方法和措施及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要重点审查贷款承诺条件的落实情况,说明经办行针对贷款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了哪些必要措施,对控制风险提出了哪些合理化建议及其被有关部门采纳情况和实际效果,在贷款实施管理工作上有哪些经验和教训。


第四章 借款人财务效益评价

  第二十一条 财务效益后评价是指按照借款人经营业务中实际发生的投入产出物价格和税率,计算借款人发生的实际费用和产生的实际效益,并在新的时点上,依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预测项目计算期内未来时间将要发生的效益和费用,据以考察借款人的财务盈利能力和财务清偿能力。

  第二十二条 财务效益后评价的内容包括基本财务报表编制和数据分析、财务盈利能力分析、评价和预测。财务效益后评价主要评价指标为财务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利润率。

  第二十三条 财务效益后评价指标的结果与评估报告中对应指标的数据进行对比,着重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建设工期、达产年限和达产率、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产品成本、汇率等因素的变化来分析其对评价指标的影响,找出影响评价指标的主要因素,并进一步分析引起这些主要因素变化的深层原因。

  第二十四条 财务效益后评价基本报表编制和数据分析。

  编制《总成本计算表》(评价表4)。将评价表4所提供的成本数字与评估报告中对应值相比较,找出影响成本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其影响程度。

  编制《损益表》(评价表5)。将评价表5中的实际数与评估报告中预测数相比较,着重从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成本、税率的变化等方面分析并找出引起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编制《贷款偿还期计算表》(评价表6)。根据评价表6的有关数字,并与评估报告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各项还款资金来源变化的主要原因。

  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评价表7)。该表是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考核基础,分析计算项目实际已发生的各年现金流量,并据此预测计算期内未来各年现金流量,用以计算后评价财务内部收益率。

  第二十五条 财务盈利能力后评价,包括以下指标:

  (一)财务后评价内部收益率(FIRRe),是指项目在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表达式为:



-t

∑ (CI-CO)t ·(1+FIRRe) =0

t=1

式中: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CI-CO)t ——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 ——项目计算期总和(t=1,2,3……n);

t=1

FIRRe——财务后评价内部收益率。 [page]



  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有效生产期。建设期根据项目已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有效生产期根据主要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和产品寿命期确定。为便于与评估结果相比较,计算期应尽可能与评估报告一致。

  后评价内部收益率与项目实际资金成本比较,若等于或大于资金成本,表明项目在财务上达到或超过了资金成本所要求的最低盈利能力。后评价内部收益率还应与项目评估时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进行比较。

  (二)后评价投资利润率,是指项目投产后各年实际生产期内满负荷生产年份,实现利润总额与项目实际总投资之比率。计算公式为:


年实现利润总额

投资利润率=-------×100%

项目实际总投资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 项目实际占用

上式中:项目实际总投资= +

(含建设期利息) 流动资金额



  若项目投产后实际生产期无满负荷年份,年利润总额则取实际生产年份中年利润总额平均值。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建项目的财务后评价,除实际发生的数据外,均须根据新情况,预测未来的费用和效益。


第五章 银行效益及风险评价

  第二十七条 贷款偿还情况评价。主要分析利息实收率、贷款偿还期和到期贷款偿还率。

  (一)利息实收率是指到期实际收取利息累计额与到期应收利息累计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到期实际收取利息累计额

利息实收率=-------------×100%

到期应收利息累计额

(二)到期贷款偿还率是指从借款人投入资金到后评价时止,借款人实际偿还
贷款额与按借款合同到期应偿还贷款额之比率。计算公式为:

到期累计已偿还贷款额

到期贷款偿还率=-------------×100%

到期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实收率、到期贷款偿还率等于1时,表明借款人已按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当利息实收率、到期贷款偿还率小于1时,表明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对此要进行风险分析,说明风险来源,有无消除或转移办法,原设定担保执行情况。

  (三)贷款偿还期。它是指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规定及项目具体财务条件下,以项目投产后可用作还款的利润、折旧及其他收益偿还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所需要的时间。后评价贷款偿还期一般采用列表法计算。见《贷款偿还期计算表》(评价表6)。

  计算后评价贷款偿还期时,应将后评价贷款偿还期与评估时测算的贷款偿还期和借款合同所确定的贷款偿还期进行比较,分析借款人是否能按期偿还建设银行贷款。如不能按期偿还时,应分析原因,提出加快贷款回收的对策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调查分析借款人在我行开设结算户情况和借款人正常生产年份在我行的年平均存款余额情况。 [page]

  第二十九条 计算存贷比率,分析项目贷款的实际以贷吸存效果。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存款余额

实际存贷比率=--------------×100%

借款人从建设银行贷款余额



  式中,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存款余额是指借款人近2年在建设银行的实际年平均存款余额,借款人从建设银行贷款余额是指建设银行近2年为借款人实际发放的年平均固定资产贷款余额和年平均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之和。

  第三十条 银行效益评价的结果与项目评估报告中对应的指标数据和定性分析结果进行比较。如果两者之间有较大的差异,要分析出现变化的主要原因。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第三十一条 编制《贷款后评价指标对照表》(评价表8)

  第三十二条 综合论述后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1.贷款评估和决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在项目实施管理过程及运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3.因政策、体制原因产生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 结论:说明贷款成功与否,存在问题的性质与风险的程度。

  第三十四条 针对评价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建议的内容包括:

  1.为加强贷款的评估、决策和监理应采取的措施;

  2.为改进项目的实施和运营应采取的措施;

  3.提出提高项目经济效益,转移和分散贷款风险和加快贷款回收的措施和建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后评价。

  第三十六条 贷款后评价报告及有关的数据和资料是项目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归入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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