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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身份证假信用卡盗取存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1 09:54:14 人浏览

导读:

达声律师事务所苏用和律师代理的番禺周先生信用卡被盗刷、状告银行胜诉的新闻12月6日在报纸上登出来后,昨天又有一位与周先生遭遇相似的当事人找到了他,请他代理自己与银行打官司。与此同时,苏律师手上还有另一宗代理当事人上诉的信用卡存款被盗取的案件。

  达x律师事务所苏xx律师代理的番禺周先生信用卡被盗刷、状告银行胜诉的新闻12月6日在报纸上登出来后,昨天又有一位与周先生遭遇相似的当事人找到了他,请他代理自己与银行打官司。与此同时,苏律师手上还有另一宗代理当事人上诉的信用卡存款被盗取的案件。

  讨说法首次打官司败诉

  昨天中午,记者在达x律师事务所见到了当事人肖女士和她的丈夫。手上拿着法院判她败诉的民事裁定书,肖女士的精神显得有点疲惫,这场意外的官司显然对她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她说他们是看了报纸上登了与她案情相似,而当事人赢了官司获得银行赔偿之后的文章后,才抱着一线希望专门来找苏律师的。肖女士的丈夫说:“四万五千多块钱是我们夫妻几年打工积蓄起来的血汗钱,不明不白被盗走了,银行方面总不能没有一个说法吧?”

  肖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从湖南来顺德打工的,她丈夫是湖北人。2006年她在伦教打工时,在某银行支行开户办了一张信用卡。10月23日,当她丈夫在老家湖北从柜员机取钱时,得知这张卡已经被取消服务(注销)了,当地银行的工作人员要他们与发卡的银行联系。肖女士立即打电话到某支行询问,对方在核实了她的资料后告诉她:卡里的4.6万余元存款已经被人盗取了,要她赶快向警方报案。

  10月23日肖女士向顺德警方报案后,警方从银行调来了视频监控的录像资料,但对盗取自己存款的嫌疑人,肖女士都不认识。此后,案情没有进展,银行方面也没有积极回应,肖女士只好到法院打官司。但法院认为她应当告具体的支行,而不是告他们的上级支行,便以“主体错误”驳回。

  昨天下午,肖女士在苏律师的指导下,再次写好诉状递交到顺德法院,并将发卡的支行连同其上级支行一同列为被告。

  证、卡双假盗走血汗钱

  肖女士银行卡里的存款是怎样被盗取的呢?她从警方和银行方面了解到的情况是,10月20日上午有一男一女到她开户的银行大良某支行取钱,银行营业员告诉他们卡的磁条损坏了不能过机,无法取款。那两人便请营业员给他们换了一张卡。换卡后当天下午他们就先后从该银行两家支行柜员机上取走了卡里的46700元存款。

  作案人之所以能够达到目的,关键在于先是用伪造的当事人的银行卡取钱,在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磁条损坏后,又用伪造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办理了换卡手续。肖女士不明白,银行卡和身份证从来都在自己身上带着,为什么会被人假冒伪造呢?她同时也质疑:如果银行不能严格地把关,有效审查假身份证和假信用卡,那岂不是犯罪分子凭着假身份证和假信用卡就可以轻易地盗取储户的存款?“这简直太可怕了!”

  律师建议银行加强监管

  接连代理几起银行卡案件之后,联系到近几年来银行存折和信用卡经常被伪造、储户存款被盗取或冒用消费屡屡发生的事实,苏xx律师不无忧虑。昨天他向记者表示,作为一名律师,同时又是顺德民主建国会的会员,他目前正在代表顺德民建写一份政协提案,建议银行及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特别是对柜员机更要严格监管,以切实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苏律师认为,在他代理的几个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明显过错,而银行方面却存在不足。银行卡经常被伪造,说明卡的技术含量不高,防伪性能差,银行系统设备落后,跟不上不法分子高科技作案手段。而银行管理环节的缺失、工作人员警惕性不高,也是导致肖女士这类案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在案件发生之后,由于警方破案存在较大的难度,银行方面又不敢承担责任,当事人往往只能打官司维权,这无形中增加了社会成本。苏xx认为,银行卡案件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止,银行的信誉将会受到严重破坏,这对银行、对国家、对储户都会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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