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异议办理手续、程序和裁定
导读:
核心内容:有些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保护时会遇到专利异议的情况,或者先使用权人要对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提出异议,这都要先了解好我国有关专利异议和专利保护的相关规定。下文中,法律快车编辑就将为您解读专利异议的办理手续,专利异议主管部门的处理程序还有专利异议裁定结果的情形。
一、异议的手续有哪些?
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二、专利异议处理程序“两步走”
1、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2、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
三、专利异议裁定的两种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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