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专利法 > 专利申请 > 专利复审 > 【专利复审】专利复审案件

【专利复审】专利复审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0 23:52:09 人浏览

导读:

2011年专利复审典型案例随着我国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加,复审请求和无效请求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值此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推出了一批侵权诉讼标的额巨大、对行业或产业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或疑难法律问题、社会

2011年专利复审典型案例

  随着我国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加,复审请求和无效请求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值此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推出了一批侵权诉讼标的额巨大、对行业或产业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或疑难法律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并进行点评,希望能为读者带来启发。

“阿德福韦酯”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

  案情介绍

  2008年8月,江苏正x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正x药业)针对xx药物研究院拥有的第02148744.8号、名称为“阿德福韦酯结晶形态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药物阿德福韦酯最早由美国吉尔利德科学公司研发,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优于之前的抗乙肝病毒一线药物——拉米夫定。由于我国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人数约1.3亿,抗乙肝药物在我国的市场空间很大,针对阿德福韦酯的跟进研发以及专利申请很多。

  目前,涉及阿德福韦酯的中国专利申请达31件,在这些申请中,最受关注、申请最多的主题就是阿德福韦酯的晶体。正x药业和xx药物研究院最早开发出阿德福韦酯新晶体并获得专利保护,二者分别生产的“名正”与“代丁”为我国自主研发的阿德福韦酯药品,与进口药相比在疗效、市场覆盖率等方面相差无几。双方各持一件晶体专利,自2006年起就一直存在侵权纠纷。专利复审委经审查作出第1380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xx药物研究院拥有的第02148744.8号专利有效。决定作出后,双方很快达成和解。

  案例点评

  本案中,专利复审委首先从技术角度对于晶体的表征进行探讨,分析了晶体表征中常用的方式、表征数值与谱图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判断所要求保护的晶体是否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其次,明晰了晶体发明新颖性判断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其所反映出的审查标准将会对晶体专利申请的审查产生影响。此外,专利复审委公开、公正、及时处理该无效请求,维护了市场秩序;对于国内制药企业来说,通过专利无效程序也能够对专利的保护范围、申请文件的撰写等有更深刻的认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