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强烈批评美国现行专利授权标准
导读:
2006年11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就美国Teleflex公司与加拿大KSR International and Limerick公司关于汽车用加速装置设计专利纠纷一案[注]举行法庭口头辩论。最高法院院长John Roberts在辩论中指出,现行的“非显而易见性”标准未抓住《美国专利法》的重点,却使问题复杂化了。Antonin Scalia法官甚至断言,该标准令人无法理解、毫无意义。
此次口头辩论是最高法院审理此案过程中的唯一一次辩论,最高法院将于2007年7月作出判决。此案已引起依靠专利技术生存的高技术、制药和生物工程公司的高度关注。诸多高技术公司认为,现行法律授权标准未对消除显而易见的专利发挥作用。
较此案本身,最高法院的判决对社会各界的潜在影响将更为重要。就高科技公司而言,最高法院如何判决将是事关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如美国小型新兴企业Eolas Technlogies曾以微软公司的“Internet Explorer”侵犯其数件“自动检索”专利为由,起诉微软;微软则反驳,Eolas的构思对任何此领域专业人士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其后已过去了7年,该案仍在法院审理之中。
最高法院据此于28日表示,最高法院强烈质疑和批评美国现行专利授权法律标准。最高法院若就专利的“非显而易见性”标准作更严格的修正,降低缺乏价值专利的授权量,其影响将是广泛而深远的。(夏佩娟)
[注]:2002年11月,Teleflex以KSR侵犯其加速装置设计专利为由,将其诉至美国密歇根州联邦地方法院。KSR则反驳,Teleflex的专利不过是对现有技术的显而易见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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