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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在专利申请中的地位与影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8 21:53:01 人浏览

导读: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直是在我国专利申请总量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以2006年专利申请为例,总量是57.3万件,增长率为24.3%,增长率超过20%已经连续7年了。其中,发明专利是21万件,增长21%;实用新型是16万件,增长15%;外观设计是20万件,增长23%。而在总授权的39万件当中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直是在我国专利申请总量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以2006年专利申请为例,总量是57.3万件,增长率为24.3%,增长率超过20%已经连续7年了。其中,发明专利是21万件,增长21%;实用新型是16万件,增长15%;外观设计是20万件,增长23%。而在总授权的39万件当中:发明8.1万件,增长10%;实用新型14.7万件,增长45%;外观设计15.1万件,仍然保持了44%的高增长率。
从数字上看,无论是在专利申请还是在专利授权方面,外观设计都是冠军,同时,外观设计在三种专利申请当中的增长率也是最高。且高于整个专利申请的平均增长率。在授权方面也同实用新型不相上下。
透过数字这一现象看本质,这当中有着深刻的原因。
先从理论上说,两位知识产权学者,即英国的谢尔曼和澳大利亚的本特利,在其所著的《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1769~1911 英国的历程》中的分析有助于理论上的认识,“专利是授予给产品本身的创造或者生产的,而外观设计则以制造品的存在为预设前提和必要条件。外观设计就是派生的和第二位的。尽管外观设计法在以往曾经对知识产权法的其他领域起着一种示范作用,但到19世纪70年代,就开始呈现出其现在为人们所熟悉的二流地位:是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继子女’。”
两位学者接着分析,“外观设计是越新颖则价值越大,而商标则是越老越值钱。外观设计是纯粹的时髦产品。新颖性是时髦的婢女,有时也是有品味的婢女,它只是享受了一个短暂即逝的存在,这就是它的本质特征。”故在他们看来,“外观设计则被看作是较少留下烙印或痕迹的”。
我国的手机现象则从实践上证实了上述理论的分析。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国手机用户超过4.5亿户,平均每3人拥有1部手机,除了继续增长的用户外,每年至少在现存手机中还有1/5的更新用户,若匡算为1/4就是1.1亿户,这是多么巨大的市场,而其主要的更新原因就是手机的外观设计,因为实用而美观的手机已成为时髦女性的装饰用品,更何况使用手机是年轻人的“专利”……
综上所述,可以预计,外观设计还将在我国专利申请中继续占有主导地位,其原因是在我国产品创新差距很大的情况下,客观上只能以外观设计作为支撑点,更何况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需要一个很长的历程。
外观设计走“下坡路”,在英国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在我国也需要一个相应的过程,何况外观设计曾经在历史上对英国的专利制度做出过非常积极的贡献,“自然不能超越”,这是客观规律。
2005年,我国提出要在15年的时间,即在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创新型国家,其结果将会使我国转变成以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导的发明专利为主体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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