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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有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9 19:54:40 人浏览

导读: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直接归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并且把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归结为职务发明创造。那么职务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有哪些权利?专利...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直接归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并且把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归结为职务发明创造。那么职务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有哪些权利?

  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享有以下两种权利:

  (1)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发明人或设计人就享有人身权。人身权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即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第二,专利权授予后,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的权利,其中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这种精神奖励也属于人身权,其形式可为授予专利证书副本、奖章、给予表扬等等。这些人身权都是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不能转让或继承,任何人也不能篡夺或剽窃。

  (2)发明人或设计人还享有一定的财产权。这种财产权表现为物质奖励,它可以是奖金,也可以是其它形式的物质利益。物质奖励在两个阶段发给:在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的所有或持有单位应对发明人或设计人发给资金;本单位实施或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应按税后利润的不同比例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设计人(称一奖两酬)。发明人或设计人呕心沥血搞出了发明创造,为社会做出了贡献,理应得到奖励。这样做,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有利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搞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为了便于实行,专利法实施细则或有关条例对上述各种奖励的形式、内容、标准和支付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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