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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5 10:53:09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加班费,员工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但是仲裁也是有仲裁时效的,那加班费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费计算如何?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加班费,员工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但是仲裁也是有仲裁时效的,那加班费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费计算如何?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加班费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起仲裁。

  二、法定假日加班费计算

  1、《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2、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3、假如一个月薪为2175元的员工,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2175元除以21.75天即100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100元的3倍即300元的加班工资。

  4、下面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

  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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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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