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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全国首创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5 09:17:06 人浏览

导读:

10月16日,赣州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仲裁办公室首次调解的一起医患纠纷案件,在经过公开庭解后,医患双方达成共识,并签字确认。这起长达1年多的医患纠纷案的圆满解决,标志着赣州市在全国首创的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正式运作。如何化解医患纠纷,让双方握手言和?赣州医

  10月16日,赣州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仲裁办公室首次调解的一起医患纠纷案件,在经过公开庭解后,医患双方达成共识,并签字确认。这起长达1年多的医患纠纷案的圆满解决,标志着赣州市在全国首创的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正式运作。

  如何化解医患纠纷,让双方握手言和?赣州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的核心做法是,在医患纠纷双方之间植入一个“第三方”力量,相当于在其中设置了一个“缓冲区”,把矛盾从医院内的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引导医患纠纷在法律框架下解决。

  9月10日,赣州市正式设立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仲裁办公室,牵头组织专业调解工作。同时,赣州仲裁委员会也在积极筹建之中,第一届组成人选于10月13日开始在有关媒体公示。据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赣州市建立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对于及时处理医患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谐“医患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调解仲裁机制与卫生部门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常规途径相比,具有四个方面的“亮点”。首先,调解仲裁机构与医院系统没有直接隶属关系,可以赢得患方的信任;其次,参与调解仲裁的人员由医疗专家和法学专家组成,避免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过程中“懂医的不懂法、懂法的不懂医”的尴尬,并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一起参与调解仲裁,整合了资源,增强了公信力;而且,医院患者有求,调解仲裁机构即应,程序便捷;同时,调解仲裁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调解不成,则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之内依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双方必须服裁,否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据统计,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仲裁办组建至今,共接待了20余位群众的咨询,受理并于昨天成功调处了1起医患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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