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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仲裁委员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7 14:05:22 人浏览

导读:

简介淄博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5年12月27日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淄博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遵循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参照

简介

淄博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5年12月27日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
淄博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遵循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和公平合理的原则,独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 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淄博仲裁委员会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参照国 际上通行做法,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与其他仲裁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实行当事人自愿原则和一裁终局的 制度。
淄博仲裁委员会立足淄博,面向全国,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高信誉”的工作方针和“公正、廉洁、高效务实”的行为准则,以创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一 流仲裁机 构为目标,以严谨的作风、务实的态度,通过公正、及时地仲裁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zbarb.gov.cn/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6号
邮编:255040
电话:0533-2163385
传真:0533-216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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