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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止审理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04:09:32 人浏览

导读:

如果我们身边发生了民事纠纷或者争议,可以寻求社会救济,申请仲裁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如果向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话,首先也要自行了解基本的程序。那么仲裁中止审理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的小编专门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仲裁中止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我们身边发生了民事纠纷或者争议,可以寻求社会救济,申请仲裁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如果向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话,首先也要自行了解基本的程序。那么仲裁中止审理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的小编专门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仲裁中止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仲裁是什么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二、仲裁中止审理情形

  下列情况下,中止仲裁:

  (1)当事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参加仲裁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审结结果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本规则第八条第二款和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的情形。

  中止仲裁的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

  三、仲裁的庭审程序:

  (1)记录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仲裁庭纪律,然后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

  (2)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记录人员名单;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仲裁庭调查。由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分别陈述自己的意见;仲裁员询问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回答仲裁员的提问,并提供证据;双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仲裁庭认为事实已经查清,即可转入仲裁。

  (4)仲裁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就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证据及法律的适用等问题,陈述自己的意见,就纠纷的责任以及责任的承担进行辩论。

  (5)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申请人简要说明是否坚持开始提出的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是否接受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6)仲裁庭调解。辩论结束后,首席仲裁员可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7)宣布休庭。

  (8)仲裁员、记录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在笔录上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专门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于仲裁是什么,仲裁中止审理情形,仲裁的庭审程序的相关知识。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相似的情形,不妨参考一下。如果遇到仲裁中止审理,申请人需要等待中止情形结束之后,再按相关规定请求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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