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费用的承担人是谁
导读:
生活中难免有各种各样的纠纷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是可以通过仲裁解决。而通过法律途径肯定会产生一定费用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仲裁费用的承担人是谁?仲裁费用如何收取?怎样交纳仲裁费用?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仲裁费用的承担人是谁
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或在案件结案时,有权对仲裁费用的承担做出决定。实践中大致包括以下情况:
1、仲裁费用的承担原则上归败诉方。同时,亦考虑到仲裁庭对当事人仲裁请求的满足程度、责任划分及其它因素,由当事人分摊仲裁费用。
2、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调解过程中当庭或庭外达成和解时,仲裁费用的承担将由双方当事人按其达成的和解协议处理。若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未对仲裁费用作出约定,仲裁庭将按当事人各承担50%的比例进行裁定。
3、仲裁庭还可以对预付仲裁费的一方当事人裁定由另一方当事人对其垫付费用进行部分或全部补偿。
二、仲裁费用如何收取
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并经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案件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开支收取。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人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三、怎样交纳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经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申请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预交仲裁费。原则上,仲裁费不能减免。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多可以缓交一半,但须在开庭前交清。如果不预交,又不申请缓交仲裁费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申请人到财务室交纳仲裁费的,现金、支票均可,也可以通过银行转帐。
综上所述,仲裁费用的承担人是:仲裁费由申请人预交,败诉方最终负担。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可以请求被申请人负担,这个最终有谁负担,有仲裁委裁决。若双方协议,律师费对方负担,仲裁庭一般是会支持律师费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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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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