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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罚200块 难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3 22:47:15 人浏览

导读:

华强北的交叉斑马线。本报记者郭现中摄在深圳人大刚刚讨论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中,机动车闯红灯罚款下调,不过行人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从20元提高到了200元。这一标准如果通过,深圳将成为对行人闯红灯处罚标准最高的城市。

  华强北的交叉斑马线。本报记者郭现中 摄

  在深圳人大刚刚讨论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中,机动车闯红灯罚款下调,不过行人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从20元提高到了200元。这一标准如果通过,深圳将成为对行人闯红灯处罚标准最高的城市。

  最牛斑马线之争

  汽车闯红灯罚款涨一倍争议不断,行人闯红灯罚款涨9倍无人理,莫非罚款200元低了?还是执行难?

  深圳四届人大第34次常委会日前对新版《深圳经济特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进行了分组审议,大部分交通违规行为的罚款标准都有所下调。机动车闯红灯由此前罚款1000元,下调成一年内首次闯红灯罚500元,两次以上每次罚款1000元。

  但行人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从20元提高到了200元,如果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交通警察可以安排其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一至两小时后,免予处罚。这一标准如果通过,深圳将成为对行人闯红灯处罚标准最高的城市。

  相对于汽车闯红灯,行人闯红灯在深圳几乎随处可见。有网友认为,汽车闯了红灯会被拍照被罚款被扣分,但是行人闯红灯倒成了深圳街边的一道独特的风景。要谈深圳的行人闯红灯有多严重,得从一条最牛的斑马线开始说起。

  不久前,一则伦敦惊现世界最牛斑马线的新闻被媒体广泛转载,看到伦敦街头出现的交叉斑马线,深圳人笑了。因为,早在一年多前,深圳人已经采用这个最牛的斑马线。而且比伦敦更牛的是,深圳华强北的交叉斑马线还配上人体盾牌,号称“人体斑马线”———交通义工在行人红灯亮起时,用一根绳子拦住准备闯红灯的行人。

  罚200元太轻?

  那么靠处罚是否可以整治行人闯红灯呢?对于深圳行人闯红灯的问题,深圳交警部门曾经进行过统一行动,但是收效甚微,在处罚的过程中也屡屡遭遇“不买账”的尴尬。

  行人闯红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一大元凶。来自深圳市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2007年,深圳共发生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1420起,这些事故多数是因为行人横穿马路造成。事故共造成352人死亡,140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72.16万元。

  2008年8月,深圳市交警部门展开了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乱行驶和机动车乱鸣喇叭、乱变线“三乱”专项行动。来自罗湖交警大队的数据显示,经过10天时间的执法,罗湖大队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126宗,罚款2万多元,但是其中对于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只有几十人。这一数据实际上体现了对于行人违章处罚的尴尬现状。面对数以百计同时闯红灯的行人,怎么做到全部处罚?如果杀一儆百,被罚者如何信服?

  罚款20不行,罚款200元就能治得了深圳行人闯红灯的恶习?对于深圳行人闯红灯屡禁不止的原因,曾有网友认为是20元的处罚太轻造成。赞成这一观点的网友提出,香港行人闯红灯要被罚款2000元港币,重罚之下才让香港的交通如此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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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系安全带罚款高过驾车闯红灯

  法律人士指出罚款额度太过随意,需要调整

  在《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中,在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干道上不系安全带,将被处以600元的罚款,而闯红灯罚款为500元。广东东方金源律师所律师金焰质疑:不系安全带最多也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为何其罚款额度超过了危害性更大的闯红灯呢?金焰认为,此次修改稿相对于第一稿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罚款额度制定上还有些随意。

  深圳市人大代表吴立民认为,目前的修改稿整体上很好,不过确实有些细节需要修改,比如对于不系安全带贵过闯红灯等条款就还需要修改。对于市民普遍提出的新条例是在以罚代管,吴立民提出,目前,人大立法部门正在起草一部专门的管理条例。

  吴立民认为,重罚也是一种教育手段。“现在的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素质还比较差,重罚的目的就是为了大家都不要被罚。”之所以美国等国家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强一些,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的处罚非常严厉。而法律是大家公认的最公平的规则,时间久了,大家的规则意识也就更强了。也希望市民能够更多地参与到讨论中来,提出条例的不足,为修改提供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律师看法

  缺乏强制措施

  条款形同虚设

  不过,对于罚款从20元上涨到200元法律效力如何,一些法律人士并不看好。广东东方金源律师所律师金焰就认为,行人闯红灯罚款20元还是200元,不是罚高了还是低了的问题,关键是看能不能执行。这个规定虽然提高了处罚标准,但是实际上是在“欺负有钱人”。

  金焰认为,对于汽车违章来说,有车牌号码,有驾驶证、行驶证,哪个不带都要被处罚。所有的监控设施也可以轻易地监控到汽车的违章。如果不交罚款,车辆将不能年审。但是行人违章不一样,“我就说我没带钱包你能怎么样?你要查我身份,我身份证也没带你能怎样?”

  金焰认为,缺乏对行人违章的强制措施,将使得这一条款出炉后就形同虚设,立了白立。对于一些拒绝接受处罚的人,显然交警是缺乏强制措施来执行的,而法律一旦无法执行,则失去了其震慑违法行为的作用。

  金焰认为,之所以香港、新加坡的行人不敢闯红灯,主要就是因为他们的法律十分完善,如果拒绝接受处罚将有更严厉的处罚措施。但是,深圳的特区立法权没有办法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即便是安排行人维护交通秩序一至二小时可以免罚,他不维护你能怎么办?行人与机动车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只罚汽车不罚行人有“欺软怕硬”、“平衡关系”之嫌。

  从处罚的角度来看,罚款是最方便的处罚方式,但是并非最好的方式。以行人闯红灯为例,如果立而不罚,那么就失去了立法的意义。立法者应该从如何改善深圳的交通秩序方面来入手,而不是为了方便管理全部一罚了之。

  相关链接

  南京

  闯红灯抄告你单位

  2008年6月12日起,江苏省南京市开始对行人闯红灯行为罚款并抄告单位。南京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叶某在过马路时既没有走斑马线,又没有等红灯,而成为南京市民中被抄告单位的第一人。此举曾引发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争议。不过,南京大学法学教授周元伯认为,公安交管部门将行人闯红灯抄告至其单位的创新措施,既不涉及公民的隐私、人格及名誉的问题,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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