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法院是怎么收取费用的
导读:
案件不同,法院收取的会有差别,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来决定保全费用,那么财产保全费法院是怎么收取费用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财产保全
1、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30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X*1%+20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520。
二、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和其他按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1、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4、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5、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6、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财产保全费法院是怎么收取费用的
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 30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X*1%+20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X*0.5%+520
以上就是“财产保全费法院是怎么收取费用的”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考以上内容,如果遇到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有更专业的律师问你答疑解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关键词:财产保全/金钱债权/执行内容提要: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保障民事私权的实现而设置的,其所适用的案件类型应界定为金钱请求的案件,法院无权依职权采取且只需做形式审
作为当事人诉讼中为确保案件判决后顺利执行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与作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定的保证两者存在的法律关系,在我国《担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一定的事由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情况依职权进行财产保全。那么,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呢?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申请对原案件的恢复执行要满足: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期限是两年。
老赖的小产权房子可以执行。小产权房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进入拍卖程序,但是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法院可以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
伤残赔偿金若是属于对方必须的生活费用,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同时不能被强制执行的还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
公告送达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发出后六十日视为送达。上诉期是十五日,双方若是都不上诉的,则判决生效。当事方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