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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4 12:19:50 人浏览

导读:

第一,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第二,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第三,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第四,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第

  第一,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第二,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第三,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第四,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第五,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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