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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09:35:0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当事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是需要缴费,那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怎...

  我们都知道当事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是需要缴费,那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介绍有关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执行费用包括申请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用。其中,实际执行费用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评估、拍卖、仓储、保管、运输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1、因案件执行的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执行费用,由申请执行人交纳,此类费用不予缓交和减免。已经交纳的实际执行费用金额计入执行标的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2、因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申请而进行鉴定、检验、评估和审计的,由提出申请的一方预交。

  3、申请执行费在执行立案时先不预交,在执行结案后,从执行到的标的中优先抵付由被执行人负担。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收费标准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支取、转移。划拨,是将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强制转让给权利人的措施。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有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合法收入,交给权利人。有关单位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的 要求,有义务协助从被执行人收入中取出扣留部分交人民法院或权利人,此措施适用于公民个人金钱的执行。

  (三)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有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此措施适用于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形财产的执行。查封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贴上人民法院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使用、转移或处分。 扣押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送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场所或就地保存,禁止任何人使用、处分或转移。查封、扣押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其目的是促使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 履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交有关单位拍卖、变卖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商店等部门代为出卖或收购,以所得现金偿还权利人。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已查封、扣押的财产,用公开的方式,让买受人用竞争的方法出价,确定买卖关系,将所得现金偿还权利人。拍卖是实现财产换价的一种较为公平合理的方法。对于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则应交有关部门按国家价格收购,即不适用拍卖也不适用变卖。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缴费的,不同的执行金额缴纳的执行费用不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计算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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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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