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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时效为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18:04:01 人浏览

导读:

有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都有时效规定,治处罚案件同样也是有时效限制的。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时效为多长时间?今天,法律...

  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都有时效规定,治处罚案件同样也是有时效限制的。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时效为多长时间?哪些机关有权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治安处罚决定如何救济?今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治安管理处罚时效为多长时间

  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追究时效问题。首先明确两者的概念: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立案受理后从调查取证到行政处罚需要的最长期限,从治安案件受理之日起至行政处罚决定之日止。治安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办案期限。即一般案件30日,特殊案件需上级公安批准延长30日。

  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后,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经过一定时间后不再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治安违法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这里“被公安机关发现”应从广义上去理解,即不仅指公安机关,也包括受害人的控告或知情人的检举揭发、司法机关移送或侦破其他案件掌握的违法线索。这里的六个月是指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前者规定的目的是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办理治安案件,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后者规定的目的是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超过规定的追究时间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不再重犯,没有再危害社会治安而不再继续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哪些机关有权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公安部关于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几个问题的通知》也规定了铁路、交通等部门的公安机关也享有一定的裁决权。可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裁决权属于公安机关。具体有三类:

  1.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这里的市,指县级市而不是直辖市、地级市。在火车、轮船、林区、飞机上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铁路公安局(处)、公安分局(分处)、公安段、铁路工程局和勘测设计院公安处、公安段,交通、港航公安局(处)、公安分局、航务工程局公安处,民航公安处、公安分处、县一级的林业公安局、公安处等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裁决。以上公安机关裁决超过50元以上罚款或行政拘留。

  2.公安派出所可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轻微的案件;此外,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裁决权。

  3.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警告、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没有委托的权力)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根据《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委托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委托书。受委托的乡(镇)政府裁决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执行,但不得采用当场处罚。

  三、不服治安处罚决定如何救济

  (一)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害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被害人是治安案件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公正与否,与被害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和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根据这两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时效为多长时间的解答,从上文可知,一般的治安处罚案件30日,特殊案件需上级公安批准延长30日。治安处罚案件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治安处罚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您到法律快车网站咨询专业律师,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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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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