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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身份证乘飞机罚款一千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6 09:52:09 人浏览

导读:

昨天早上6点左右,一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该女子称,她的身份证丢失,才使用之前捡到的身份证乘机。记者从首都机场警方获悉,该女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行政罚款一千元。昨天早晨6点左右,在北京首都...

  昨天早上6点左右,一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该女子称,她的身份证丢失,才使用之前捡到的身份证乘机。记者从首都机场警方获悉,该女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行政罚款一千元。

  昨天早晨6点左右,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国内安检现场,安检员发现一名女性旅客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随后报警,首都机场民警到场将该旅客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该旅客打算去武夷山旅游,但身份证丢失,便使用之前捡来的一张身份证,本想怀着侥幸心理,通过安检时被当场查获。

  经过民警的工作,该女子承认其真实身份为高某,民警排除其他违法犯罪嫌疑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原标题:女子用捡的身份证乘机被罚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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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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