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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杀法官被拘 获释后不敢露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2 22:33:42 人浏览

导读:

为在法院的信访登记表上写了如果不处理法官,就要杀掉他的话,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老孙,在案件二审开庭当天被公安机关以恐吓他人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报案人是这起案件的一审法官。昨天,老孙向晶报报料,称他现在正东躲西藏,不敢公开露面,害怕再次遭到拘捕

  为在法院的信访登记表上写了“如果不处理法官”,就要“杀掉他”的话,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老孙,在案件二审开庭当天被公安机关以“恐吓他人”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报案人是这起案件的一审法官。昨天,老孙向晶报报料,称他现在正东躲西藏,不敢公开露面,害怕再次遭到拘捕。

  “网上曝光,再杀了他”

  老孙说,5月28日凌晨零点23分,他在家中被叫醒,被两个警察带走。一路上,他一直很惶惑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

  到了龙岗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警察向老孙出示了一份笔录,老孙一看,才知道是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x新报的案。他立刻松了一口气,因为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对黄x新做过什么。

  黄x新为什么报案?昨天,记者联系了黄x新。黄x新说,老孙多次到龙岗区法院信访室、门卫室,用信访室和门卫室的电话打给他,并且在信访室的信访登记表上,写了很多对他进行人身攻击的话,其中就有“杀掉他”的威胁。黄x新还说,老孙曾告诉法院的工作人员,他知道黄x新的家庭情况,一旦二审结果对他不利,“他就要实施报复”。黄x新说,老孙是否真的了解他的家庭情况,他并不知道,但是,“仅凭他书面写的要杀掉我,就足以构成人身威胁了。”黄x新认为,“威胁、辱骂法官”,本来就可以按照相关法律,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进行拘留,但是“我们并没有走这个程序,而是报了警”。“公安机关认为他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对他处以10天拘留。”

  老孙说,“我开庭的时候又没有什么激烈言辞。不开庭时写的那些话,能算威胁、辱骂法官吗?”

  老孙承认自己曾经在信访登记表上写过一些“激烈的话”,他说,从一审结果下来以后他就开始到龙岗区人民法院信访,而他信访的目的,是要求处理黄x新。老孙说,写“杀掉他”是因为自己之前曾几次在“院长接访日”去信访,却没有得到结果,于是很愤怒。而在“杀掉他”之前还有一段话,要求处理黄x新,甚至“炒掉他”,否则就“网上曝光,再杀了他”。老孙还说,自己还写过“采取极端手段”,而前提也是“如果不处理他”。

  老孙说,“杀掉他”的话,是他在3月份写的,“可是黄x新当时并没有报警,却在二审开庭前几天去报警”。

  老孙还说,黄x新在电话里也对自己说过“小心出门被人开车撞”之类的威胁语言。对此,黄x新则坚决否认。

  老孙表示,自己并没有去了解黄x新的家庭情况,也没有说过了解其家庭情况的话。

  警方是否掌握了语言和文字之外的其它威胁证据呢?记者联系了处理此案的龙岗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的池超警官,池超确认了本案的存在,但他表示,要与记者当面谈才能讲具体情况,而他正在外执行任务,不方便见面。

  索赔数十万判赔1100元

  一起什么样的案子,会让老孙如此“激烈”呢?记者翻阅了相关的案卷。

  案卷显示:2009年4月,老孙向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称自己之前在深圳浩某隆玩具公司工作的4个月里,公司存在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费、擅自解除劳动关系等行为,要求按照法律进行多项赔偿。

  2009年5月8日,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老孙的全部仲裁请求。

  老孙随后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索赔数十万元,主审法官正是黄x新。案件的审理围绕着劳动合同、辞退通告、履历表等证据的真假进行,老孙坚持要进行笔迹鉴定,而公司则称合同原件找不到了。判决最终认定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退《通告》证明力不足、公司属于违法解雇,而履历表上的签名因为老孙承认是他签的,上面标注的待遇和龙岗区的实际情况相符,所以采纳。法院于2009年12月22日判决公司向老孙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100元,驳回其它请求。

  对此老孙表示非常不理解,他认为法院认定事实有误;而且就是按认定的事实,也应该有更多的赔偿,比如没有签订合同应该给予“双倍赔偿”,法院的判决书却一个字都没有提。

  二审开庭当天孙氏被拘

  黄x新昨天就此向记者表示,“这个案子我不知道其他法官会怎样处理,如果再来一次我仍然会那样判。”黄x新还说,老孙一审时提出了几十万的索赔要求,该起诉请求极为“不合理不正常”。

  老孙说,他之所以提出那么高的索赔要求,是表达一种情绪,“每次失败我都会进一步提高索赔金额,因为我为打官司而有了更多损失“,“列多一点,怕漏掉什么项目”。而他自己认为,“非常严格地按照法律,现在赔偿应该在5万左右”。

  5月28日老孙被拘留的当天,是这起案件二审开庭的日子。因为老孙被拘,他没能出庭。据老孙说,当天案件另一方也没出庭,似乎知道他那一天不会出庭,因此该案当天没有审理。

  黄x新昨天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虽然老孙没有出庭,但该案件仍然在继续审理,深圳市中院并没有“以不到庭为由作撤诉处理”。

  老孙则说,他现在都开始怕出庭了,怕“一露面又因为别的什么原因被抓”。他说自己6月8日离开拘留所后,就一直在外“流浪”,怕再被抓。

  “我开庭的时候又没有什么激烈言辞。不开庭时写的那些话,能算威胁、辱骂法官吗?”

  ——老孙

  “仅凭他书面写的要杀掉我,就足以构成人身威胁了。威胁、辱骂法官,本来就可以按照相关法律,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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