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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21:41:28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在这么一个法制化的社会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的控告是被认定为诽谤罪的。在治安问题下证据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没有证据是不可以做出治安惩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治安处罚证据种类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

  在现在这么一个法制化的社会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的控告是被认定为诽谤罪的。在治安问题下证据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没有证据是不可以做出治安惩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治安处罚证据种类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治安处罚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二、相关法规

  根据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证据的种类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而以上证据种类中,具体证据的分类的界定需要法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界定,针对目前出现较多的视听材料,其法律效力受到社会的质疑较多,而视听材料一般无法单独证明某事实,更多的是作为证据链中的一种材料,来形成有利于我方的证据链。

  治理案件的证据种类很多,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理性,其中不同的证据种类也决定了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的法律效力,从而达到案件的审理更公正清晰。

  三、治安处罚特征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治安处罚证据种类包括哪些的全部内容。虽然说现在是讲证据的社会但是就算你是犯罪了证据掩藏的再好也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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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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