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执行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导读:
在生活中,如果一些公民如果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可能会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执行也有一定的时限。处罚执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法,它是以处罚的形式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那么,处罚执行时限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处罚执行的时限规定如下: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处罚执行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执行的有效期限。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以下内容:
(一)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包括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
在行政处罚执行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包括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在进行行政处罚执行时,对于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
(三)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包括强制执行
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的处罚执行的强制执行。
三、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人身自由罚
行政处罚执行时,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此类行政处罚执行主要有行政拘留.
(二)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行为罚(能力罚)
行政处罚执行时,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责令从事违法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停止生产、停止营业。
(三)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财产罚
行政处罚执行时,行政机关强制限制或者剥夺从事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一定的财产权益,主要形式有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产。
(四)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包括声誉罚(也叫做申诫罚)
行政处罚执行时,行政机关通过某种形式使违法者的名誉、声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受到一定限制或贬损,以使其不再违法。主要形式有警告。
以上就是关于处罚执行时限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处罚执行的时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包括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强制执行等内容;进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人身自由罚、行为罚等等。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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