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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证券审批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09:25:53 人浏览

导读: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在我国境外的投资在当下的中国是一件越来越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境外投资证券的情况,越来越常见,那么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我们对于境外投资的相关知识的掌握对于大家来说就颇为重要了,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境外投资证券审批流程的相关知识。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在我国境外的投资在当下的中国是一件越来越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境外投资证券的情况,越来越常见,那么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我们对于境外投资的相关知识的掌握对于大家来说就颇为重要了,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境外投资证券审批流程的相关知识。境外投资证券审批流程

  一、境外投资的概念

  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中国境外投资的始于改革开放之初。但当时国际收支平衡压力大,外汇资金短缺,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国有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因此境外投资主要是设立贸易公司或者窗口公司,投资规模较小。20多年来,中国境外投资由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尤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境外投资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

  二、证券的概念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三、境外投资证券审批流程

  中国已逐步放开投资境外的审批及管理。针对热点及非热点国家和地区,国家设置了略有不同的审批体系。根据国家最新文件,热点国家和地区的范围已进一步缩小,该名单已调整为:美国、日本、新加坡、朝鲜、巴基斯坦、以色列、伊拉克。

  简化程序

  企业在非热点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或境外机构的,由所在地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在未建交国(地区)和热点国家(地区)设立境外企业或机构的,仍按原外经贸部230号文件执行;设立劳务合作类境外企业或机构统一由商务部审批。

  减少申报材料

  在未建交国(地区)和热点国家设立境外企业需向外经贸部提交以下材料: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报告、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境外企业合同章程、投资主体营业执照、驻热点国家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在未建交国(地区)和热点国家(地区)设立境外机构需向外经贸部提交以下材料: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报告、境外机构工作条例及主要负责人简历、主办单位营业执照、驻热点国家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

  每一个境外投资项目涉及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投资的方式和金额不同,且有不同的投资目的,因此,决定投资某个国家或地区后,积极与该领域专长律师讨论具体投资方式或相应结构安排为保障投资的安全性是有一定裨益的。

  以上就是关于境外投资证券审批流程的全部相关知识,在国际间的经济交流日益紧密的今天,掌握相关的知识对于我们来说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对于其相关程序流程的把握更加是深具意义,所以如果大家对于境外投资证券审批流程还有相关疑问,欢迎继续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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