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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增资扩股的批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2 18:19:26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机构字[2007]81号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和定向增资工作的请示》(太证发[2007]028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批准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机构字[2007]81号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和定向增资工作的请示》(太证发[2007]028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140131.3349万元。
二、批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2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50331.3349万元。
三、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公司形式变更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报我会批准。
六、你公司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
附件: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和增资扩股后股东出资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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