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信批有误直接上发审会否决申请
导读:
证监会发行部主要负责人近日就IPO审核中的信披不实问题做出表态,如果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不到位、存在虚、误、漏,直接上发审会否决申请,并对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处罚。
一位了解会议内容的中介机构人士表示,申请IPO的材料,如虚假陈述,后果比较严重。“如果信披水平太差,比如有些明显的错误,材料制作粗糙,初审会还是照样上,只是不给二次反馈。”其后果是初审会后,直接上发审会给否决,之后再追究信披责任。她表示,如果上市公司信披义务切实履行,没有虚假陈述误,即便有失误和遗漏发生,也是轻微程度,那么仍有二次反馈的机会。对于撤回申请的IPO项目,仍旧要追责。对审核中发现问题严重的企业,移送稽查。同时,在IPO审核期间,上市公司不能引进新股东。
上述证监会发行部主要负责人表示,目前在会审核的项目,问题仍较多,据初步估计,已反馈未上会的项目,其中30%有问题。他指出有些企业,现场检查只要看下存货库存及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就能发现问题。
上述中介机构人士表示,IPO审核趋严尤其是针对信披这个“重灾区”,一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规范管理;二是为了解决“堰塞湖”问题。“证监会的动机是让质地好的企业尽快上市,让违规企业尽快离开IPO排队队伍。”一位大型投行人士指出。
上述证监会发行部主要负责人表示,在会企业审核时间较长,如果企业出现业绩波动,不一定构成IPO发行的绝对障碍,但不能粉饰业绩、操作业绩。因为行业周期的原因,证监会要求业绩出现波动的公司充分信息披露,提示风险。但如果亏损,就不符合发行条件。“亏损仍然是IPO发行不可逾越的底线。”上述投行人士解释称。
对于目前过会项目中的招股书风险揭示,证监会也在酝酿相关监管手段。上述证监会发行部相关人士表示,对于风险揭示,现在的招股书出现两种极端披露形式:第一,选择不披露相关风险;第二,过于盲目和免责性地风险揭示。对此,证监会规定,如果在招股书中不披露风险而上市当年业绩下滑超50%,上市公司会面临处罚;如果提示风险,那么风险因素必须要有针对性、有依据及量化分析。
(原标题:证监会严格审核IPO信批有误直接上发审会否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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