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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有何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2 11:15:4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要约收购有何分类?要约收购是根据要约发出是否基于收购人的意愿,分为强制要约收购和自愿要约收购。而自愿要约收购与强制要约收购各自有哪些内容?要约收购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

  核心内容:要约收购有何分类?要约收购是根据要约发出是否基于收购人的意愿,分为强制要约收购和自愿要约收购。而自愿要约收购与强制要约收购各自有哪些内容?要约收购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要约收购,又叫做“买断合并”,是指收购人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并且取得被收购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至少95%以上股份)向所有的股票持有人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要约,收购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英国被称为Takeoverbid,在美国则被称为Tenderoffer,是指收购方通过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的分类

  根据要约的发出是否基于收购人的意愿,要约收购又可分为强制要约收购和自愿要约收购。

  自愿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自愿作出收购决定,并根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强制要约收购则是指在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以致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时,法律强制其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要约收购的特殊性

  就本质而言,要约收购也是一种证券交易行为,但其与一般证券交易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殊性:

  (1)交易双方的不平等性。证券交易的购买方,即发出要约的收购者一般是一个有备而来的公司,而收到要约的目标公司股东,通常是处于分散状态下的中、小股东,事先他们对收购的来临一无所知、毫无防备。

  (2)收购目的的特殊性。要约收购的目的并不是通过转售公司的股票牟利,而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相对多数的股份以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单纯出于投资的目的,从所负担的风险和成本而言都是不合理的。所以,要约收购是组建企业集团或公司兼并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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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价格优厚。为保证收购目的的完成,收购人通常提供的收购价格远远高于证券市场上该股份的正常交易价格。根据国外要约收购实践,要约收购的价格通常会超过该股份市价的20%以上。

  (4)目标公司股东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收购要约发出后,目标公司股东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间内作出接受或者拒绝要约的决定,而承诺期限通常比较短。虽然对价优厚,但继续持有股份也许会更有利,否则收购人不会愿意高价收购,不过选择继续持股,他们又担心收购人收购完成后掠夺公司,反而使他们在公司中的处境更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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