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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基础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3 11:29:09 人浏览

导读:

一、国债的特征:国家债券是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简称为国债。国债是最高信用级别的债券,所以被形象地称为金边债券,它具有以下显著特征:1、安全性。发债主体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其它任何种类债券都无法比拟的安全

  一、国债的特征:国家债券是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简称为国债。国债是最高信用级别的债券,所以被形象地称为“金边债券”,它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1、安全性。发债主体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其它任何种类债券都无法比拟的安全性。 2、流动性。国债不论是现货交易,还是在国债现货基础上的资金融通,交易量都很大,流通极为便利。 3、免税特征。投资者在付息日或买入国债后持有到期时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及在付息日或持有国债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这是国债不同其他债券的显著特征。 4、稳定的收益。我国的国债票面利率基本上都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国债可以获得较高的稳定收益。

  二、现阶段可供投资的国债品种:现在可供投资的国债品种有交易所记帐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和商业银行柜台记帐式国债。以上三种国债都是由财政部统一发行的,只不过是发行和交易的场所有所不同。从流动性上讲,交易所记帐式国债的买卖和资金融通具有更大的优势。 1、凭证式国债。以填具“国债收款凭证”的形式记录债权。凭证式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面向社会发行,从投资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以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除偿还本金外,还要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对于提前兑取的凭证式国债,经办网点还可以二次卖出。 2、交易所记帐式国债。记帐式国债是以电脑记帐形式记录债权,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在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买卖。 3、商业银行柜台记帐式国债。投资人在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国债托管帐户,通过商业银行的柜台买卖并办理托管与结算。

  三、交易所记帐式国债的发行交易所国债发行是由财政部对国债承购包销团承销,采用招标式发行。财政部发布公告,公布发行数额和发行条件、发行及分销方式、招标方式、发行款缴纳、手续费支付等具体事宜。然后对包销团成员公开进行招标。发行结束后,承销团成员可以进行场外协议分销和网上挂牌分销。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招标国债流程是:一是确定自有资金购买数量和招标利率,二是确定客户申购数量和申购利率。对于客户,确定申购数量和利率后,还要签订协议。汇总申购数据后,参加招标。根据中标情况,按照协议,进行分销,完成债券过户。 1)财政部发布国债发行公告。 2)各承销团成员向客户进行购买国债预约,确定申购数量和申购利率。 3)财政部组织各承销团成员进行公开招标。 4)承销团成员根据中标结果,向客户进行场外分销或场内分销。 5)客户向承销商划款。 6)承销商向财政部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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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记帐式国债交易 1、开户个人投资者需凭个人身份证明,单位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等材料开立上海、深圳股东帐户,即可开始记帐式国债交易。 2、交易现在交易所记帐式国债采取的是净价交易。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也就是将成交价格与债券的应计利息分解,价格随行就市,而应计利息则根据票面利率按天计算,从而便于债券的持有人享受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收入。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同时,交易清算及交割单打印系统将自动计算应计利息额并在交割单上分别列明结算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所以,交易市场国债盘面显示的成交价格为净价,加上应计利息部分才是成交全价,即:成交价格应计利息=成交全价。在填写委托单时,您应选择净价填写申报,需要注意全价才是实际的结算价。根据2001年8月31日公布的最新《上海、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规则如下:第五十四条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债券回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债券和债券回购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其中,上交所债券回购以100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第五十五条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第五十六条不同的证券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第五十七条A股、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B股上交所为0.001美元、深交所为0.01港元;债券回购上交所为0.005、深交所为0.01。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前款规定进行调整。 3、举例说明:股民张三,其上海股东代码为A123456789,进行一笔国债投资,于2001年9月27日买入100手010103国债,买入价为101.14元,当日应计利息为1.407元,所以张三的成交全价应为101.14 1.407=102.55元,成交金额为100×1000×102.55÷100=102550元,持有半年以后,张三于2002年3月27日将该债券卖出,卖出价为103.21元,当日该国债应计利息为3.028元,所以张三卖出全价为106.23元,成交金额为100×1000×106.23÷100=106230元,张三投资010103总收益为106230-102550=3680元。五、国债收益率的计算:收益率是每年收益和投资本金的比率。根据国债的不同收益,可以计算出不同的收益率,如直接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等。如果投资人是在发行以后买入,又在到期以前卖出,其持有期收益率公式为:持有期收益率 = (卖出价格-买入价格)/买入价格 /持有期间(年) 以张三为例,他的持有期收益率 = 3680/102550 /0.5×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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