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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的分类以及发行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3 11:38:28 人浏览

导读:

债券与股票都是公司筹集资金的方法,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二者的区别在于:(1)主体的法律的地位不同。债券持有人为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股票持有人为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2)效益不同。债券持有人按固定的利率

  债券与股票都是公司筹集资金的方法,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二者的区别在于:

  (1) 主体的法律的地位不同。债券持有人为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股票持有人为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2) 效益不同。债券持有人按固定的利率分取利息,并且债券到期日,公司要归还本金;股票持有人从公司利润中分取股利,分取的多少与盈利多少成正比。

  (3)承担的风险不同。无论公司是否盈余,都要按固定的利率政府债券利息,并且到期要归还本金,公司解散清算时,债券也先于股票得到清偿,因此,债券是一种风险较小的投资股利只是在公司盈利时才能分取,并且股利多少不固定,股票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因此股票时风险较大的投资。

  公司债券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公司债券可划分:

  (1)名债券与不记名债券。在公司债券上记载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的为记名债券;不记载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的称为无记名债券。

  (2)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指债权人在持券后一定时期内可以将债券转换为债务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公司股东的债券。不可转换债券时不能转换为债务公司的股票债券。《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公司法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除具备发行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并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应当按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为股票或不转换为股票有自主选择权。

  (3)有担保债券和无担保债券。有担保债券时公司为债权人提供了还本付息的担保;无担保债券则没有还本付息的担保。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蛇口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法发行公司债券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主要有: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 最近3年平均分配利益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是,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 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然处于继续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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