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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设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08:41:51 人浏览

导读:

设立新公司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在中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权结构设计应该根据成立的公司类型来确定股权结构构成,企业具有什么样的股权结构对企业的类型、发展以及组织结构的形成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我们的企业家应该考虑在股权结构各个组成部分的变动趋势,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股权结构设计怎么进行。

  一、公司类型的选择

  设立新公司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在中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与:

  1、两种公司的成立条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募集资金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3、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4、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有:

  1、设立程序简便;

  2、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监控;公司秘密不易泄漏;

  3、股权集中,有利于增强股东的责任心。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只有发起人集资方式筹集资金,且人数有限,不利于资本大量集中;

  2、股东股权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资本流动性差,不利于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规避风险。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1、可迅速聚集大量资本,可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有利于公司的成长;

  2、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1、设立的程序严格、复杂;

  2、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股东缺乏责任感;

  3、随着投资人的不断进入,发起人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存在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四、股权结构设计方案展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人数:2—50人  出资方式:货币,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一)股权分配:

  1、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东间也可通过协商,不按实缴出资比例另行确定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出资的比例。公司须预留一部分分红用作员工激励。

    2.表决权分配的两种方式:(二选一)

  (1)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结合实缴出资额、股东手中掌握的稀有资源(市场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管理资源等)确定股东会会议中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比例。

   (2)当公司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比例高于X%时,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当公司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比例等于或低于X%时,发起人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中的表决权锁定为X%;剩余X%的表决权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表决权的特别规定:增资股东将出资全部用于单个项目时,对该项目的具体决策,该增资股东享有其实际出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表决权。但此种特殊表决权不适用于公司其他事项的决策。

  (二)股权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股权结构设计全部内容,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表决权的分配方案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才具有法律效力,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有较大影响,换句话说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机制直接发生作用;同时,股权结构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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