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纠纷要如何处理?
导读:
虽然国家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拆迁,但也有的居民表示不愿意离开自己居住了十几年的家。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征地纠纷。面对征地纠纷要怎么处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想要解决征地纠纷,就需要先了解征地纠纷涉及到的主体有哪些?征地纠纷涉及到的主体有农民、村委会、政府和用地单位。其中,征府是征地过程中的主要执行者。用地单位大多指国土资源局。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征地纠纷。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综上所述,面对征地纠纷,征地部门可以积极采纳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而村民对于征地拆迁有不满的,可以先与征地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再提出民事和行政诉讼进行维权。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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