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代征地 > 委托征地 > 辽宁省电力系统首次实行委托征地

辽宁省电力系统首次实行委托征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11:18:20 人浏览

导读:

辽宁省电力公司在丹东地区66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工程征地、动迁事宜,将全权委托丹东市政府负责,而省电力公司只需按协议向丹东市政府足额拨付补偿费用即可。1月7日,在丹东举行的省电力公司与丹东市政府委托征地仪式上,双方郑重签署协议。此举不但解决了电

  辽宁省电力公司在丹东地区66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工程征地、动迁事宜,将全权委托丹东市政府负责,而省电力公司只需按协议向丹东市政府足额拨付补偿费用即可。 1月7日,在丹东举行的省电力公司与丹东市政府委托征地仪式上,双方郑重签署协议。此举不但解决了电力企业征地难、动迁难问题,同时这也是我省电力系统首次实行的征地新模式。

  据介绍,省电力公司决定对丹东电网再次加大投资力度,计划投入10亿元,新建2个220千伏和7个66千伏的电网项目,增加变电容量50万千伏安。建设项目确立后,接下来是工程征地、动迁等工作,以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完成的事情,如今通过委托当地政府,很快就能得到顺利解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