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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征地赔偿标准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4:24:50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交通网络非常发达,这其中有海陆空三个层面的发展,陆地上有,铁路,公路以及高铁的建筑,我们知道国家级修建一条公路,有时候会经过农田,那么国家就会出资给予赔偿,从而得到修筑的权利,下面和法律快车小编学习一下,公路征地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的交通网络非常发达,这其中有海陆空三个层面的发展,陆地上有,铁路,公路以及高铁的建筑,我们知道国家级修建一条公路,有时候会经过农田,那么国家就会出资给予赔偿,从而得到修筑的权利,下面和法律快车小编学习一下,公路征地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路征地赔偿标准的规定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四、征地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国家征地补偿的项目主要有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等费用,至于补偿的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因此国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要根据各地的安置补偿方案而定。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公路征地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一土地征收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总结,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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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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