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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政策规定2018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00:48:21 人浏览

导读:

在今年,国家发布了一个新的政策,那就是农村宅基地的改革。对此,可能会有一些农民朋友有这样一些疑惑:这次新的宅基地政策都有哪些变化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农村宅基地政策规定2018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在今年,国家发布了一个新的政策,那就是农村宅基地的改革。对此,可能会有一些农民朋友有这样一些疑惑:这次新的宅基地政策都有哪些变化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农村宅基地政策规定2018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农村宅基地政策规定2018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

  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哪些情况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三、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情形

  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也越来越严格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拒之门外,严格按照乡村建设的总规划,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农村宅基地政策规定2018的内容,欢迎登陆法律快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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