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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1 20:48:5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有些人来说,只明白拆迁是什么拆迁会有补偿,但是对于拆迁的流程以及手续却不了解,因此就会以为,一旦进行拆迁,就会马上下发相关的补偿,但并不是这样,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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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是怎样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是怎样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

  二、申报征地的文件有哪些

  1、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由用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3、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5、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三、征地审核与批复的流程是怎样

  1、征用土地的审核: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2、征用土地的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作为被拆迁方也是需要清楚相关的征地手续是怎样规定的,这样才知道补偿流程是怎么运转的,才不会出现纠纷,好了以上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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