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笏石镇顶社村)
导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1]325号文批准的莆田市秀屿区2011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征收笏石镇顶社村集体所有土地10.2544公顷。经实地核实本期实征收笏石镇顶社村集体所有土地合计10.2544公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序号
|
被征地
单 位
|
征收的
地 类
|
面积
(公顷)
|
前三年平均产值(万元/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
安置补助费标准(万元/公顷)
|
1
|
笏石镇
顶社村
|
旱 地
|
0.8582
|
1.95
|
19.5
|
29.25
|
2
|
其他农用地
|
0.256
|
/
|
12
|
/
|
|
3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9.1402
|
/
|
3.6
|
/
|
|
总合计
|
10.2544
|
|
|
|
序号
|
被征地单位
|
征收地类
|
面积(公顷)
|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1
|
笏石镇顶社村
|
旱地
|
0.8582
|
1.95
|
序号
|
被征地村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青苗补偿费
|
合计
|
1
|
笏石镇顶社村
|
52.71162
|
25.10235
|
1.67349
|
79.48746
|
合计
|
52.71162
|
25.10235
|
1.67349
|
79.48746
|
五、被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征地单位或农民有权以书面方式就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书面申请听证。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2685579
秀屿分局征迁部 联系电话:5851997
六、被征地村集体应于征地补偿款足额支付到位之日起5日内交付被征收土地。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经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不影响方案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年5月25日印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旧城改造的房子就是指的某个城区局部,或者是城区的整个部分的改造,旧城改造还能建立更好的劳动、生活以及休息的条件。那么2022年城镇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补偿标准
________建设用地项目需征用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乡(镇)、_________乡(镇)、________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