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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招商流程及奖罚方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02 00:25:01 人浏览

导读:

招商流程及奖罚方案一、招商流程图(见附表)二、客户跟进责任及佣金分配问题1、凡是同一客户发生的补签合同,如加铺的事例,一律由原经办招商人员按程序办理,并取得增加铺位的佣金。原招商人员离职的,由招商经理安排签署;2、原成交铺位的客人要求转换铺位或

  招商流程及奖罚方案

  一、招商流程图(见附表)

  二、客户跟进责任及佣金分配问题

  1、凡是同一客户发生的补签合同,如加铺的事例,一律由原经办招商人员按程序办理,并取得增加铺位的佣金。原招商人员离职的,由招商经理安排签署;

  2、原成交铺位的客人要求转换铺位或要求转换付款方式,首先由原经办招商人员办理,若该招商人员不在,则由其原经办招商人员所属的小组的组员办理;

  3、已签订租赁意向书书的客户要求退订和签署正式合同的,则由原经办招商人员办理,若该招商人员不在,则由招商经理办理,佣金的分配则按成交与否判定(100%或0%);

  4、已经交足订金并且已签定合同的,则该招商人员所得佣金为100%;

  5、收不足订金,只为临定未定的,则无佣金;

  6、一份成交的合同书上所写经手人名额不可超过2名,若有异议以公司最后判定为准;

  7、招商人员每月必须做客户资料保护名单的统计,最多不能超过20个,以30天为期限,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如招商员之间发生抢单、(来自:www.fdcew.com)撞单问题,客户资料保护名单将作为评判标准。

  8、成交的A客介绍B客来租铺时,曾与A客达成成交的A招商人员从未与B客接触的情况下,并且A客或B客没有明确指定由A招商人员接待时,若B客由B招商人员接待并成交,则B招商人员得100%佣金;

  9、成交的A客介绍B客来租铺时,曾与A客达成成交的A招商人员与B客有过业务接触而又不在场的情况下,B招商人员应先通知A招商人员,如A招商人员有委托B招商人员帮忙跟进,且B招商人员能在此次谈判中能与B客签定意向书或租赁合同,则A招商人员可以自行分配其佣金(A招商人员得100%佣金或A、B招商人员各得50%佣金);如B招商人员在此次跟进中未能与B客签定意向书及租赁合同,则B客由A招商人员继续跟进。

  9、1个客人若由多个(3个以上)招商人员接待介绍而成交,客户保护名单没有记录的,则以最后成交为准。

  10、A、B两位招商人员共同接待1个客人,若有新客进场,而又有足够人手接待的话,则A、B两人不可抽离其中1个去接新客。

  11、A、B招商人员同接待一个客人时,若此时A招商人员或B招商人员的旧客回来,则A、B招商人员只可在新旧客中选择跟进,或知会同组同事,不得同时跟进。

  12、A、B两位招商人员共同成交一个客人以后,若此客人再租赁铺位,由A或B招商人员办理加铺手续,所得佣金由A、B招商人员平均分配。

  13、凡对佣金分配产生异议时,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问题仍然存在,再由招商经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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