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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2010-43号(医疗设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5 16:09:29 人浏览

导读:

楚雄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010-43号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O年九月一日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1、根据楚雄州人民医院购买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
楚雄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2010-43号













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函
1、根据楚雄州人民医院购买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有此项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厂、商参加投标。
2、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方的法人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按投标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仪式。
4、投标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复印件附在报价表后)。
收款单位: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楚雄州工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2516032609200006606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份 投标方须知
1、投标项目:楚雄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7)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
8)投标设备必须获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9)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书基本要求
1)商务部分文件: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投标分项报价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8)投标设备质量保证书;
(9)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文件;
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⑤制造商直接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⑥产品鉴定证书、技术引进证明文件复印件;
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设备主要部件清单及报价表;主要设备须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进口设备须有海关报关单(交货时提供)。
2)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设备性能说明;
(3)质量保证措施;
(4)设备生产工艺流程;
(5)设备检验、验收执行标准;
(6)调试和验收要求;
(7)详细交货资料清单;
(8)关键部件清单及承诺(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价格表);
(9)设备包装、标识及运输方案;
(10)其他声明:
①售后服务承诺;
②保修期满后维保服务;
③设备质保期内全责保养(修)项目;
④人员培训计划;
⑤优惠声明。
5、《投标报价表》应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应密封盖章,文字清晰,数字准确,印鉴齐全,名称统一,准时送达,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page]
6、招标人有权在正式开标前,根据需要修改本招标文件条款,并向所有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修改后的最终稿将作为合同附件。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将作为合同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招标人保留任何时候对本文件的解释权。
9、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人民医院:罗晓红 13658785998
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 0878-3389886(传真) 0878-3389887
10、投标报价须分项报价并报总价,报价中须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税金等的一切费用。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2、质保期限: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在签订合同时进入合同,成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或维修,保证24小时内随时响应。
1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后根据双方约定在规定时限内安装调试完毕,保证正常使用。
14、交货地点:楚雄城区
15、付款方式: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16、投标报到及投递投标书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17日下午3时前,楚雄州公务中心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采购中心。
1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17日下午3时,楚雄州公务中心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采购中心。
18、投标文件1式3份,请注明正、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材料: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介绍及说明、总报价、主要设备分项报价、售后服务承诺,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证书及本人证件。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书一律不予退还。
19、有以下问题之一者,认定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前述第“18”条所述的证明材料;
3)在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的。

第三部分 设备技术要求
项目一:环氧乙烷灭菌器
数 量:2台
要 求:
1、用途:不耐温、热、湿物品进行灭菌处理
2、灭菌方法:100%环氧乙烷气体灭菌
3、灭菌温度:37℃和55℃
4、容积:220升左右
5、性能:具有自动开关门,防夹手设计; 负压工作系统,保证整个过程,EO气体不外溢; 双压力控制系统;断电记忆功能; 负压刺破气罐; 有清洗、除残装置; 内置湿度传感器,自动监控湿度,精确控制加湿用水量.具备安全自动监测功能; 双重温度保护功能; 环氧乙烷环境浓度监测; 门安全连锁装置; 排风风扇监控系统.采用电加热膜均匀加热; PLC自动控制,液晶显示工作状态和操作; 灭菌过程适时多参数打印并记忆,供存档备查; 待灭菌完成,通风时间可设范围2-96小时; 具有故障自动检测、报警及故障记录, 故障代码显示.废气直排大气, 空气过滤器过滤精度≤0.3 um;采用220v供电.
附件:每台至少配不锈钢篮筐2个,每台配环氧乙烷灭菌袋封口机壹台,保证能密封各种型号的灭菌袋.
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消毒灭菌效果,并提供灭菌指示胶带和灭菌指示卡.各种灭菌袋价格.

项目二:纤维胆道镜
数 量:2套
要 求:
要求进口原装国际知名品牌, 要求有广泛的用户市场。
1、光学系统:视野角度≥125度。
2、景深:3-50mm;
3、软性插入部外径尺寸:软性插入部外径≤4.9mm;
4、弯曲角度:上≥160度,≥180度最好,下≥130度;[page]
5、长度:全长≥650mm,有效长度≥350mm或更长。
6、管道内径:钳道内径≥2.2mm。
7、先端硬性部外径尺寸:先端硬性部外径≤4.9mm
8、最好能用低温等离子灭菌.
9、最小可视距离:4 mm。
10、原装进口冷光源、轻巧方便,灯泡功率150W,设计有后备灯。

第四部分 评标和定标
1、评标原则和办法: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产品性能、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定,按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节能环保型产品)。
2、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
3、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4、本次招标过程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进行现场监督。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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