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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文件备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5 19:41:41 人浏览

导读: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文件备案内容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三条;2、《深圳市城市规划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七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文件备案

  内  容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投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三条;

  2、《深圳市城市规划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审批。

  条  件1、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提供项目招标文件;

  3、政府投资的项目提供当年的计划立项批文;

  4、投标单位数量、招投标程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

  5、投标单位的资质与项目的规模、性质相符,不存在围标嫌疑;

  6、工程内容、成果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设计及建筑方案评标要求。

  申请材料1、申请书(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3、《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用地方案图(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5、《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书》(原件1份);

  6、项目招标文件(原件1份);

  7、政府投资的项目应提供当年的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核原件)。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市规划局行政服务窗口。

  决定机关市规划局

  程  序申请人到市规划局行政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审批——同意的在《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书》上加盖局公章;不同意的书面答复。

  时  限2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在《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书》上加盖局公章,无期限规定。

  法律效力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文件经备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招投标。

  收  费无

  年审或年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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