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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滨湖公园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6 05:38:36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射阳县新城区建设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实施建设新城区滨湖公园,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财政款项。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实施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施工监理机构。一、项目概况(一
根据射阳县新城区建设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实施建设新城区滨湖公园,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财政款项。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实施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施工监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射阳县滨湖公园
(二)工程地点:射阳县新城区明湖西侧(东至明湖,西至滨湖大道、南至幸福大道、北至人民路与滨湖大道交叉点北200米)
(三)公园规模:约占地35公顷
(四)工程监理范围:绿化、地形改造、园路、园林建筑(包括园林建筑物、构筑物、园林小品等)、喷灌与排水系统、灯光照明系统等
(五)计划投资额:约39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拟定的监理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具有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条件;
(四)拟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后审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三、根据中共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当地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100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并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交纳。
五、评定标办法
(一)拟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六、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0年9月3 日至2010年9月9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条件: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和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综合服务费保证金:3500元。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黄明坤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七、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八、领取招标文件
(一)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9月9 日18:00。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9月3 日—2010年9月9 日。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县城人民西路66路 地 址: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负责人:樊大庆 负责人:蒋守如
联系人:何 峰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0515-82340100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来源:射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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