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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对抵押物的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12:46:45 人浏览

导读:

现实中,有的集体或者个人已发行股票、债券、彩票等方式向公众发起筹集资金,而且一般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予以回报,而很多人因为看到短期的利益参与进来,实际上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已经参与进来,那么非法集资案对抵押物的处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现实中,有的集体或者个人已发行股票、债券、彩票等方式向公众发起筹集资金,而且一般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予以回报,而很多人因为看到短期的利益参与进来,实际上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已经参与进来,那么非法集资案对抵押物的处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非法集资案对抵押物的处理

  抵押物虽然是非法集资购买的,但只要购买渠道合法,抵押人和抵押物的信息资料都是真实的,抵押人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这种抵押合同就具时效性。

  抵押人如果不能满足抵押合同约定的解押条件,银行就有权继续抵押,或者通过诉讼程序,将抵押物拍卖以消除附加在抵押物上的债权债务。所以,即使抵押物是用非法集资购买的,抵押人也不能以此为借口对抗银行的债权,除非债务人能够消除债务,银行就永远享有该抵押物的合法抵押权。

  二、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依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2、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3、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4、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5、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非法集资案对抵押物的处理。

  三、多少人以上算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果是单位,要150人以上。

  非法集资:利用不法手段集资(如:高息,高回报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

  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非法集资有风险,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小编提醒大家可以理性理财,不要为了眼前的小利违反法律,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非法集资案对抵押物的处理的回答,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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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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