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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借名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09:13:19 人浏览

导读:

借名贷款,就是用他人的名义为自己贷款,取得资金。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他人帮忙贷款?其实,就是自己不符合条件或者所需要的资金超过自己能贷款的数额等。对于借名贷款是怎么一回事,有哪些法律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如何认定借名贷款的内容。

     借名贷款,就是用他人的名义为自己贷款,取得资金。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他人帮忙贷款?其实,就是自己不符合条件或者所需要的资金超过自己能贷款的数额等。对于借名贷款是怎么一回事,有哪些法律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如何认定借名贷款的内容。

  一、借名贷款的责任认定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仅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名义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名义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可依法向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

  二、借名贷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不影响借款合同效力

  《贷款通则》第19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第20条规定:“(借款人)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通过“借名借款”取得的款项,事实上是由实际借款人使用,而名义借款人为申请贷款必须向银行隐瞒真实的借款用途,涉嫌“采取欺诈手段”,其违反借款合同约定将所借款项交由实际借款人使用,又属于“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由此,“借名借款”行为显然违反了《贷款通则》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75条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骗取贷款罪。当借款人通过借名借款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显然隐瞒了借款的真实用途,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借款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三、出借人可选择由名义借款人或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在涉及借名借款问题的案件中,如名义借款人因实际借款人的原因不能按期向出借人归还借款,则名义借款人可向出借人披露其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出借人在获知真实情况后,可以选择向名义借款人或实际借款人要求还款。

  通过以上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内容,关于如何认定借名贷款,你知道有哪些规定了吗?其实,对于借名贷款可能会有很多纠纷的出现,但法律要以事实为依据,对在贷款时的谁是谁非进去判断,可能确实不是自己的责任,但是自己却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承担责任的人,因此需要学会规避法律风险。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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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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