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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停还车贷 车行曲折讨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1 15:27:00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滕某分期付款购买一辆货车,在一年后停止偿还贷款,还将车辆三易其主,还抵押出去。而车行作为担保,帮滕某先行垫付欠款,还帮滕某偿还债务,最后执行法官发现货车,并查扣,然后将车辆进行拍卖,...

  核心提示:滕某分期付款购买一辆货车,在一年后停止偿还贷款,还将车辆三易其主,还抵押出去。而车行作为担保,帮滕某先行垫付欠款,还帮滕某偿还债务,最后执行法官发现货车,并查扣,然后将车辆进行拍卖,而车行将优先获得受偿权。

  2012年7月,滕某在李沧一家车行分期付款购买了一辆货车,可驾驶一年之后,滕某就停止偿还贷款,作为担保的车行无奈只能为滕某先行垫付欠款。事后,车行将滕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滕某还钱,可滕某将这辆车三易其主,并让表兄弟将车辆又抵押出去。为了拿回车,车行只好继续帮滕某的表兄弟偿还债务,直到3月27日下午在李沧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才取回车辆。

  一辆货车多方担保

  据执行法官介绍,滕某购买的货车比较特别。货车出厂时,生产厂家与银行签订了担保协议,如果购车者无法按时支付贷款,生产厂家需要代为支付。2012年7月,滕某相中了其中一款货车,购车时与车行签订了《反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如果滕某在还款期满不向生产厂家履行还款义务,则由车行代替滕某先行支付。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滕某将车开走,随后将车辆挂靠在一家公司对外招揽生意。起初买卖还不错,滕某能按期偿还贷款,可从2013年3月开始,滕某不再偿还。4个月后,银行找到滕某,但滕某称自己没钱,银行根据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担保协议向厂家索要欠款,共计19万余元,厂家代为交付之后,又根据《反担保合同》向车行要钱,车行缴纳欠款之后,再次找到滕某,要求滕某还钱。

  买了车后多次易主

  由于滕某拒不履行义务,车行将其起诉至李沧法院,经双方协商,滕某答应在今年3月8日前还清欠款。不过到了还款期限,滕某仍然迟迟没有给付,车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期间,车行调查了解到,滕某买了车之后,就将车交给其表兄弟郭某使用,期间郭某因为拖欠朋友王某5万多元,便“自作主张”将车辆抵押给王某。车行工作人员到王某处蹲点,发现滕某的车辆就停在王某的厂房院内。

  车辆拍卖后再“算账”

  3月27日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来到王某的工厂,见到执行法官,王某有些意外。“你们这是要干嘛?”“你院子里这辆车因为债务问题,需要被查扣。”“查扣?什么意思?当初是郭某欠我钱,所以才把车辆抵押给我,现在他欠我的钱还没还,怎么能把车开走?”王某说,“我也是受害者,要想拉走车,先把我的钱还上。”王某态度十分坚决,法官考虑到不能因为执行影响案外人王某的权利,因此对涉案多方进行调解,最终车行同意先替郭某偿还5万元钱。王某在现场拿到钱后,同意法官对车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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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下午,车辆已经由胶州运送到黄岛一处地方停放。据法官介绍,下一步车行将对车辆进行拍卖,车行将优先获得受偿权。“如果拍卖所得款仍然不能偿还滕某的债务,车行还将继续对滕某申请强制执行。”

  (原标题:车行讨债,先帮老赖垫钱还债——因车主停还车贷将其告上法庭法官协调多方将拍卖涉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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